
吃羊肉
文/ 罗里宁
小时候吃羊肉,总感到有股膻味,走到哪都被人闻出来。后来读《说岳》,里面讲到,岳家军捉到金人奸细时,单凭他们身上那股羊膻气味,就能识破他们——皆因金人惯于吃羊肉,身上总保留着一股羊膻味——这还真是羊肉给惹的祸了。

记忆中,家乡这边的人,以前好像不怎么吃羊肉。生活条件好点的人家,总是把猪肉放在第一位,鸡鸭鱼蛋次之,牛肉、羊肉,只能排于末。生活水准不高的人家,想要大吃一顿,就三两家人凑在一起,买只羊回来,宰杀了分肉,而羊的下水(内脏),羊头羊脚,则煮作一锅,几家合伙,共搓一顿,尽欢而散。

过去,买只羊不贵,整只买(我们叫买羊“水”),五毛钱一斤,50斤“水”的羊,不过25块钱。——事物总是在矛盾中发展,以前贱卖的羊肉,如今变得“高贵”起来,现在羊肉,好像差不多50块钱一斤,至于羊“水”,怎么也得20来块钱一斤,吃羊肉似乎也是有钱人家的事了。

羊肉,我不怎么爱吃。除了那羊膻之味,就是我们这地方做羊肉,手法太过老套,不是羊扣,就是红焖。羊扣放的调料太多,没有肉香味,而红焖羊肉,则多是没焖透,不入味。只有白切羊肉,尚可一吃。

白切羊肉,就是把大块的羊肉(我们吃羊肉是带皮的)用白水来煮,煮时放进一把香米,煮熟后再改刀切成小块装碟上桌,不用什么调料,就用煮羊肉的水,放点盐巴作蘸料,蘸点着吃。

这样吃,有点像蒙古人吃的“手把肉”。汪曾祺在《手把肉》里说:“‘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割得不干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我们吃白切羊肉,不需要拿刀子,用筷子一块块的夹,往嘴里送就行。所以不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不存在割得不干净的问题。

北京的涮羊肉,用蒙古的小肥羊,把肉冻硬了刨切成薄片,这肉片跟蛋卷似的,一卷卷叠放在盘子里,在涮锅里涮一下就可以吃。这涮羊肉很有点风味,只是那玩意儿不饱肚,一个人能吃好几盘。

很多年以前,一位边远地区的朋友告诉我,他第一次和几个老乡在北京吃涮羊肉,羊肉卷上来了,他们以为是“开胃”菜,急忙点着蘸料开吃,吃的时候,感觉怪怪的,吃完两盘,看着滚烫着的涮锅里的水,忙问服务员,羊肉怎么还不上,服务员回应道:已经上两盘了。哥们儿几个,互相对视着,不敢作声。
罗里宁,下过乡,当过兵,曾经在田东县多个政府部门工作过。二〇一五年开始发表散文习作,至今有散文作品二百来篇,发表在百色及外地的一些地方报刊网络上。眼下还在努力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