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迄今作家谈创作的书籍中,本书堪称经典。全书共八讲,分为语言、故事、人物、主题、修改、文学的性别奥秘、写作训练随谈、文学初步及其它。每一讲都提出和解答创作诸要素中的核心问题,是作家近四十年的文学创作经验的全部结晶。本书是作家以聊天和闲谈的方式行文而成,通篇生动、活泼,妙语如珠,全无说教之气,匠人之气。


关于作品的开头/如何把一个人物写得传神/全知视角的自由与节制

有的作品开头并不够好。可是我所了解的是,那些开始的段落起码改了十遍,才变成目前的样子。可见开头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这里有一些复杂的原因。一部作品的开始,作家要考虑的问题千头万绪,笔底下却只能写相对简单的文字。他的牵挂太多,任务太重,可以说不堪重负。还有,就是顾虑太多,不放松。紧张是难免的,像做体操一样,人一紧张就会动作僵硬。所以说作家们常常谈作品开头怎样反复改动。有的小说本来要写一个比较单纯的故事,要避免讲得枝蔓,于是开头更难。许多作品是以写人物开始的,这样好像比较便捷,也相对保险。写一个人物可以不去雕刻他的五官,而只是强化其他方面——读完了以后,读者却会细致地感受到他的面目神色。写人物的肖像也并不一定要具体地勾画那张脸:可以画他的背影或侧影,可以画他的大致轮廓;当然也可以精雕细刻他的鼻子、眼睛或头发。总之是为了服从于叙述的要求、你所要达到的目的。一切都要在心中把握,要控制它。不光是写人物的外在形态,写人物的内心也有很多的区别。比如这部小说是采用全知视角去写的——我、你、他,这个“他”就是全知视角。用第三人称去写似乎很自由:它里面发生的所有事情作家都可以去写。因为这个“他”是全知的。如果用第二人称“你”,或者是第一人称“我”,就很难做到了。如果用“我”的话,写到“我”的时候可以随意,“我”对自己可以是全知的;可是写到“我”之外的另一些人和事,就很难直接写出来了。别人做了什么想了什么,“我”要知道,是需要其他条件的。有人可能说,为了方便,那么就让我们用第三人称吧,这样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想进入他人的内心,就可以进入。他人做了什么,我都可以随便去写。但是使用全知视角的“他”,看起来最方便最快捷,实际上也不尽然,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物极必反的。特别自由了以后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果无所约束地运用这种自由,就会把小说写砸了。它需要你非常谨慎地对待这个自由,有所节制。马尔克斯的《迷宫中的将军》写了一个历史人物——玻利瓦尔。这个人是“拉美之父”,在美洲大陆被称为“解放者”的。他有一个梦想,即把整个拉丁美洲建成一个统一的国家。这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最后死去的时候很落寞,疾病缠身,统一的国家也没有形成。他在拉丁美洲享有崇高的威望,许多国家的广场上都竖有玻利瓦尔雕像。就是这么一个举世闻名的人,关于他的各种著作汗牛充栋。马尔克斯的这部书是写玻利瓦尔生命的最后岁月:短短的一段时间,即解职后坐着船沿一条河航行的日子,大约不足一个月的时间。这本书就使用了第三人称。作家采用了全知视角,却极为节制。本来作家可以凭借无所不知的“他”,知道书中所有人的心事,什么都可以写。“他”是全能的。但是读下去我们会发现,马尔克斯并没有这么做。他并没有滥用手中的自由。书中写到了所有人物的心理活动,但就是不写主人公玻利瓦尔在想什么,好像一次都没有写——这种克制必然来自一种设计,就是说是有意为之的。如果作家在架构这本书的时候想得不透,没有做出一个决定,就很难这样写。让人不解的是,马尔克斯使用了全知视角,却在最需要洞悉和表达的主人公面前,将这种自由放弃了。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渐渐会发现:他写书里的所有人物,甚至是一个动物,都会写到它的心理,唯独对这个着墨最多的主人公的心路,却没有过多地染指。

这本薄薄的书(《迷宫中的将军》)只有十多万字,作家搜集材料却耗费了长达数年的功夫。成书前后的修改,简直繁琐到了难以言喻的地步。从一开始结构,他就在不停地修正一些错误,直到最后成书,他还是在不停地修改。这时候一些朋友帮助了他——可见有朋友总是一件大好事——远在大洋另一边的玻利瓦尔研究专家不止一次指出他的一些技术性错误,还有其他种种问题。为了写作此书,他细致研究了玻利瓦尔出行期间的天文资料,如某一日某一时是否满月、星星的位置、河流潮汐等等。他编制了详尽的人物年表、大事纪。这种准备的耐心,扎实的功课,显示了大匠的风范,透露了即将远行的信息。这是他获诺贝尔奖很多年之后的作品,他的创造力仍处于上升时期,如日中天。经过了艰苦漫长的写作训练,他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自由的天地。他还是世界上少数拥有庞大市场的纯文学作家之一,有多少出版商在等待他的新作。但这些似乎都没有构成负面的干扰。他的自由体现在非凡的忍耐力上,体现在非同一般的工匠心上。他太懂得依赖时间了,知道时间会馈赠什么——时间能够给予的一切,绝非才华和勤奋之类所能替代。香港的情况我不太了解。大陆的出版界文学界,让我非常惋惜的是:书出得太快!某些创作可能是这样形成的:昨天晚上刚有点儿想法,今天早晨就开始写了,并且总是以最快的速度将它写完。这似乎是显示才华的一个方法,似乎只有如此才能稍稍安慰自己。如此一来,仔细的修改当然是谈不上的,因为已经无法让草成品呆在手边了。它将很快又变成了清样,变成了市场上的书。现代印刷术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辅以最好的装帧,让类似的产品一本接一本摆在架上,既是销售又是展示。这是不值得效法的。我们即使在最顺利的时候,也不能想象自己是讲故事的“天才”,因为在粗糙的语言面前,这种“天才”是不存在的。假使故事和表述水准真的可以剥离来看,那么这个故事即便还算可以,讲出来也会有无法忍受的噪音,令人难以倾听。打磨,修葺,起码是为了声音的圆润和流畅,从而降低一部文学机器运转时发出的隆隆噪音。现在我们常常对一些时尚阅读望而生畏,主要就是害怕这种无所不在的噪音。这种巨大的时代轰鸣会让我们的耳膜受损,最后致聋。这是极其可怕的事情。十九世纪那样的美好阅读不复出现,这除了有声像影视制品的干扰,主要的一个原因其实是出在写作者本身。作家们没有了忍耐力,没有了细细打磨的功夫,所谓的“创作”不过是不断地将那些浮躁的匆忙散布出来——通过文字四下传递。这才是写作人最大的不幸。将文字浸泡在时间的水流里,一再地洗涤,只为了让其洁净。人的思维会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完善,将松散的东西勒实,绷紧,最后让整部书变得非常牢固,让书的内在张力加大。有人或许会担心这种反复思忖、反复改动会折损原有的感性和灵性。他们认为这样写出来的书有可能不自由不舒展,绷得太紧。这种情形是有的,所谓的文风拘谨。但是这与松垮稀薄相比,仍然还是要好得多。一部书内在法度严谨,读起来张力就大。作家到了后来,出版作品变得很容易,有了一定的名声,也会同时失去原来的那种战战兢兢和小心谨慎。随便丢一颗种子在心里,还没等成熟就往外掏,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他省略了第一个环节,即在心里修改的环节,所以一开始就为以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有些作家前后作品质量上的巨大差异令人惊愕,其原因往往是放弃了对自己的严苛要求。这一切都逃不过细心读者的眼睛。

一般来说,好的读者能够培育好的作者。每个时代的阅读质量是不一样的。要学会读书也许并不容易——不光读思想、语言、意味,还要读出作家本身,读出他写作这一刻的真实状态——这才算读懂了一部书。我们可以对照一下同一个作家的不同作品,发现即便在最好的作家那儿,也可以感受到诸多区别和变化。比如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后来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二者虽然都是杰作,却在质地上大为不同。《百年孤独》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写得很苦,运思长久,改动较大。读过之后,常常会觉得它绷得很紧——实际上它在纸上落下第一笔之前,已经在作家的心里不知修改了多少遍——不止一次地全盘推翻,走一步退两步,左右观望——这种慎重和严苛,最后仍然能从文字间感受到。关于它的成书过程,有一本书叫《番石榴飘香》,里面谈得很是详尽生动。它是一位记者兼作家的朋友与马尔克斯的对话集,穿插有一些描述。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好读。里面说,马尔克斯最好的一个作家朋友,是哥伦比亚人,马尔克斯曾跟对方讲过《百年孤独》的内容,这些显然是已经成熟的构思。他跟这位好朋友一遍遍地讲着这本书。后来对方又把这些故事讲给了其他人。不久书出来了,这位朋友赶紧到书店里买了一本——读完以后大骂马尔克斯,把书扔了,说自己简直给骗了,这跟那家伙当时讲给我的完全不是一个东西。我们可以想见,马尔克斯跟他的朋友讲述时也未必故意虚晃一枪,未必是声东击西,当然更不可能是欺骗。当时他在心里就是那样架构的。他不过是在第一个修改环节里改变了它而已,最后把它变成了后来的那个东西——落在纸上之后可能又有许多修改。当年他能够口述给朋友,这已经说明那个构思相当成熟了,完全可以写了——结果最后却有如此大的改变。看完《百年孤独》,再看《霍乱时期的爱情》。后一本是他得到诺贝尔奖,声名鹊起之后的重要作品。这对他来说,已经处于完全不同的生命阶段,生存的挣扎不再,崎岖的道路已告结束。生存状态必然会影响到写作状态。马尔克斯是一位大匠,是一个人,人性中共通的东西会潜在他的身上。果然,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与从容,还有自信,满溢在新的作品之中。大家对照这两本书,可以试一下阅读的敏感。都是那么好的书,但却是两种美、两种质地。这儿不仅是指前一个运用了“魔幻现实主义”,后一个吸收了传统的法国小说的一些技法——这只是外部的改变,是它的外壳。它的内在改变才是最致命的。作者的心力和心情已经与前大不相同了。后者比起前者,在第一个修改的环节上,控制力好像运用得完全不同。尽管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二十多年前就在心里酝酿的,是一个同样经历了长长的准备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有把它写出来——他有很充分的时间在心里揣摩;但实际上,我们却没有从中感到他在第一部长篇里经历的那些犹豫和痛苦。相对来讲,这一本书完成起来较为顺畅,也较为松弛;就是说,比起过去,它在第一个环节上有些放任。所以它读起来有另一种流畅和饱满感,十分自由。作品如果放在心中煎熬——迟迟不能写出的作品真的会让人难熬——度过了漫长的时光,某种拘谨和严谨就会同时出现。它在不由自主中被思维的那些线索勒紧起来,变得紧实。这期间还会形成独有的内在法度,给人一种严整感。这同时也是由一个作家纯熟的经验所反复控制和作用的,而不仅是一般的修改所能达到的效果。比起《百年孤独》,后者里面缺少一些“繁复之美”,没有充斥“矛盾”,没有那些咔咔嚓嚓的思维的冲撞声,没有纠缠和堆积,没有相互交织犹豫、一次次调整所留下的隐痕。它的美学倾向偏于单一和流畅。当然,这同样是一部真正的杰作,一部具有别样魅力的杰作。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只是它们究竟为什么有了这样的不同。
心中有一个完整的世界/文字可以表达出不同的光色和速度
修改的目的,不是为了更像构思中的那个“原来”,忠实于那个“原来”,而是不停地推翻和修补那个“原来”。只要修改,就要不同程度地推翻过去,即改正错误,使其变得更好。这就要看“原来”的错误犯得大小了。“原来”的错误犯得很大,就会将其大幅度纠正一通;“原来”从头到尾都错了,那就要从头到尾去改正;局部有错误,那就把局部改过来。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我们在改正错误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还要犯下新的错误。最后对的多、错的少,这样积累起来也就通向了成功。它或许留下了一些微小的、不断犯下的小错,让这些东西留在里面,也就化为我们所说的那种“痕迹”。我们需要它们。

一部作品不停地打磨,有时也并非为了使其变得特别“光滑”。记载中一个有名的例子,是罗丹雕塑那尊《巴尔扎克》:刚完成时很多朋友看了,都说这只手雕得太好了——总是夸奖这只手。罗丹端量了一会儿,默默走向前去,只一下就把那只手敲掉了。世界上竟然有对艺术品的这种修改!他专门把特别完美的部位去掉了。因为他在观照全局,他心里装下的是一个更为完整的世界:对于作品的整体来说,毁掉这只“完美的手”可能更好。可见让一部作品的每个局部都变得流畅光滑,有时反而是败笔。我们有一个体会:当一部作品写得非常流畅、非常顺利的时候,他人可以毫不费力地一口气读下来;但是读完了之后却常常会有一种不满足感——单薄或简单。它好比是一条直冲而下的水流,为了浇灌,作者或许不得不出手阻止它:这儿挡一下,那儿改一下道,总之让水流变得稍微缓慢一点。这样水流经过的地方,会有更大的滋润力、渗透力。与此相反的是,在抵达浇灌的目的地之前,我们却要让水流加速。缓慢和畅快,语势的把握,都在分寸之间。属于叙述节奏方面的问题,往往是修改中最让人头痛的事情。情节发展激烈的时候就一定要使叙述速度提升?也不见得。这要服从于整体的节奏,它只能决定于作者的心里,他要调动全部的叙述技巧去控制。作家始终掌握语流的速度和方向:哪个地方要慢,哪个地方要快,哪个地方要光滑,哪个地方要粗糙,要做到一切都了然于心。除了速度,还有明与暗的运用,这是光的使用。我们阅读中会发现,有些作品,比如长篇作品,某些局部给人阳光灿烂的感觉。这当然是光的投射作用。这一点和绘画的道理是一样的。他不一定直接写“这个地方阳光灿烂”、“空气透明”,不是这个。他是通过调动文字、通过意象和语感等一切的文学手段,达到这样的阅读感觉,让人感受这儿“阳光灿烂”。有的场景,的确需要光,需要炽热的光。作家正是靠伟大的不可思议的激情,将一些小说场景变得闪闪发光。这是一种语言艺术的强光。与此相反,有些地方则要写得阴郁,让其暗淡下来。我们对于阴郁和冷色同样是不陌生的。文学叙述进入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地带,会有一种沮丧感将人笼罩。它与那些强光地带是交相映衬的,它们在作品中相得益彰。也就在这种光色的对比中,小说的叙述一路往前发展。语言会把我们引到一个很伤感的峡谷里,或者是悲痛的深渊里,让我们在那里停留。这就是叙述的需要,它大半与小说中人物的命运起伏有关。语言本身发生了改变,我们会觉得不是一个个词组,而是每一个字都在悲伤。小说显然不可能在同一种色彩、同一种气氛和同一种节奏中进行下去。也就是说,作家要用文字表达出不同的气味、光色和速度。这一切唯有依靠文字去进行。你唯一的武器就是文字。你没有发声演奏的乐器,没有摄像镜头,也没有画笔;你只能靠文字去解决明暗的关系、速度的关系、节奏的关系,还有——强烈的高亢的声音或者相反。所有这一切,作家写在纸上之前,也就是在第一个修改环节里,可能早已做出了相应的决定;有的则是第二个环节中才趋于完成的;也有的是在第三个环节中才真正找准了基调,将它固定下来的。可见修改并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真正的创造。
写作短篇的时候,精力或许要特别集中,它需要写作者在单位时间内有更加丰沛的情感。它尽管篇幅不长,却仍然有可能放在心里很长时间,放十年二十年——像前边讲的马尔克斯的《异乡客》里的篇目那样,构思几十年再开始写到纸上。从经验上来说,短篇和长篇放在心里的时间都会有长有短,但短篇进入第二个环节之后,也就是开始了纸上的写作之后,还是会比较快地完成。这不仅是篇幅的问题,还有写作心态的不同。写长篇要从长计议,写短篇要一气呵成。我们大概不宜把一个万把字几千字的短篇,将写作的过程拉长到几个月。这往往是不太好的。它需要作者高度地集中精力、笔力,调度自己的能量,尽可能不间断地记录到纸上。而后就是修改了。它留给你修改的余地,也要比中篇和长篇要小得多。一个短篇里面出现过多的繁琐,留下了很多重叠修改的痕迹,读起来会是一个问题。

——但较长的短篇也许稍稍有些例外。例如海明威有一个短篇叫《双心大河》,写一个从战场回来的年轻士兵,他掮着一个大背囊,走到一条河边,吃点东西就开始钓鱼:怎样钓鱼、怎样烤鱼……把这个过程细细地写完了。小说单讲情节似乎没什么看头——既没有发生爱情,也没有发生死亡,就是一个人走到这儿,看这条河不错,然后开始安顿下来,野炊,安放帐篷,做饼,吃东西。他极有耐心地钓鱼,钓上来,烤一烤吃了。真的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它却很能吸引我们——这是因为看似平凡的生活描述中,饱含了丰厚而深邃的人性内容——是这些让我们产生了巨大的好奇。从语感上看,从内敛的文风上看,从一些隐隐的痕迹上看,我们会辨认出这是一篇经过了反复修改的作品。真正的纯文学作品不靠外在的节奏快捷去吸引人,而是靠内在节奏的绵密——由此产生一种让人不忍读完的魅力。刚才说的海明威的这个短篇大约有一万五千字——它有某种中篇小说的气质和蕴含。像类似的短篇小说,可能也要历经反复的修改,让其留下一些“繁复之美”。但这并不是典型的短篇小说。可见同样是修改,修改短篇和中长篇是不一样的。短篇不能过多地容纳作家在不同的时空里施予它的不同境界和别样思绪——而长篇和中篇就能够容纳。因为后者的写作过程是漫长的。作家会在修改的时候,再加给它一些漫长感,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它甚至需要、也必然需要再一次丰厚。作家要用自己在不同时空里的不同激动、感触和情绪,重新去弥补它,充实它。一部长篇,仅仅是纸上的写作就用了五年时间,改了二十次——可是读者并不知道这些,或者不会在乎这些。他才不管你费了多少力气,反正要通过一次性的阅读去领略,获得你这五年十年的劳动、包括一次次修改留下的所有痕迹、总的印象。读者的阅读好比一张网,而你修改和写作的过程,就是不停地在同一片水里扔一些鱼苗、饲养它并让它长大。读者并不管你饲养了多长时间、放养了多少鱼苗,他只是一网拉上来算数,看的是最后的收获。可是做为写作者,却要用不间断的、漫长而琐碎的劳动,来满足读者这一次性的获取。所以聪明人当然要尽可能地为读者准备更多的东西,要处心积虑地存贮。他会在较为从容的时间里不停地加减,不达目的不肯罢休。作家一口气写下的东西,或者是运筹多年写下的东西,读者都要同样读下来。由此可见,作家应该把更长时间里的生命奥秘、包括技巧,堆到别人这一次性的阅读里面去,让他有一个特别丰厚的收获。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数学问题,创作者却会由于自己的冲动和浮躁,将账码算翻,将机会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