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择不处仁”――明智也
文/逯家驹
《论语•里人篇》里说:子曰:“择不处仁,焉得知?”
孔子对其弟子经常这样教导:居住的地方有仁德才好,否则不是明智之举。
我承认,倘若有两个住处让你选择,你当然毫无例外地挑选治安环境好、住户素质高、邻里和睦相处的小区了。因为这样,你至少可以放心地上你的班、发展你的事业,不必担心门被撬、家被盗;你至少可以不必担心你的孩子被邻居家的孩子影响坏;你至少可以不必无谓地耗费很多时间与一些“下等人”争争讲讲。
其实,孔子的这段论述,与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观点如出一辙,大有异曲同工之妙。于是,《三字经》里“昔孟母,择邻处”这句名言,也便在耳畔响起——是啊,我们大明大智的古人为何不约而同地如此关注“择邻而居”这个问题呢?难道仅仅是空穴来风?

(照片说明 2011年春节作者全家福。前排中间为作者。)
诚然,“别受坏人影响、别让坏人带坏”,这个初衷是好的;然而,国人倘若都这么想的话,只能使那些完全可以挽救过来的人坏到极致——我们都不去理他,都不与其为邻,都对他嗤之以鼻,势必使他因缺失沟通、缺失尊重、缺失关爱而失去自信,进而导致其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陷入绝望的人生,最终真的成了坏人,以至报复社会。
每个人的意识里都存在好坏两种意识,好的一面被发扬光大,坏的一面就处于劣势;否则就是相反的情景。要想使社会出现和谐的局面,要想人类文明,要想远离愚昧,要想共同进步,毋庸置疑应与品德上、智力上以及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上不及你的人相处,去挽救他、去帮助他,去感化他、去温暖他、去尊重他。而“择不处仁,焉得知”的处世模式,则属于悖论之列,其自私、狭隘、猥琐的嘴脸暴露无遗。
我们姑且将所谓的“坏人”按百分之一比例计算:九十九个人和一个所谓不好的人相处,“以少胜多”,何愁不能将他拉到自己这边来?何乐而不为?何不马上付诸行动?可假如我们坚信“择不处仁,焉得知”这个信念,不消说百分之一,纵令千分之一的坏人,亦足以将社会秩序扰乱,足以使出门儿忘了锁门的人一整天都不能安心工作,足以使你无论怎样贵重的物品只要落在出租车里就别存失而复得的侥幸心理,足以使一个女子孤身走路就风声鹤唳以至真的惨遭不幸……

人其实都是可以成为好人的,只要我们别太暴戾恣睢,别遇事只考虑自己,能拉别人一把则拉一把,许多监狱就会空置,社会也就多了一份看得见、摸得着的和谐,这比原本可以挽救过来的“问题学生”“坏人”“不三不四的人”等,却因众人的漠视,最终导致其疯狂地报复社会而被处以极刑更弥足珍贵!
也有人主张靠“严打”来维持社会秩序。但痛定思痛,我们发现,严打的成本大大高于平日的沟通、关爱、帮教和感化。致命的是,严打治标不治本,不过是扬汤止沸罢了。
因此说,“择不处仁”――相反,挑那些需要提醒、开导和教育,以及人品不及自己的人相处,正可谓明智之举!
当然,我只是一个所谓的怀有忧国忧民之心极少数的另类,在人们的眼里,不过是杞人忧天罢了。由于科技发达,现在监控天眼已经无处不在,犯罪分子也不能再为所欲为了。但愚以为,防患于未然和案件侦破毕竟是冰火两重天,天壤之别的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