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陈州(即现在的淮阳县)大旱三年,颗粒无收,老百姓断了口粮。朝中大臣范仲淹一时糊涂,派了两个官二代去赈灾,向饥民出售官仓大米。这两个官二代分别叫刘得中和杨金吾,一个是刘衙内的儿子,另一个是刘衙内的女婿。刘,杨二位到了陈州,将本该五两银子一石的大米抬价一倍,卖米的时候再克扣三成,称量百姓银两时还压低重量。十两一锭的银子上称去称,只剩八两。二十两一锭的银子上称去称,只剩十六两。一个买米的张老汉骂他们欺瞒朝廷,克扣百姓,竟然被刘得中用紫金锤活活打死。
受害者的儿子去开封府告状,时任开封府尹的包公接了状子,去陈州查明案情,砍了杨金吾的脑袋,又让受害者的儿子亲手为父报仇,用紫金锤打死了刘得中。
戏曲与电视剧都属于艺术作品,它可与历史不吻合,但是我们旨在探明历史真相,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陈州粜米"或者"陈州放粮"在历史上的合理性。
包公曾经做过京东转运使。按北宋前期官制,转运使除了管财政,也有赈济和问案的权力,而京东转运使辖区在今山东大部,包括豫东的一部分,并不包括陈州。宋朝皇帝非常看重地方官的管辖权问题,每个地方官都只能处理自己管辖区域内的事务,并且在任职期间严禁越境,胆敢犯禁,必遭罢官。所以,包公陈州放粮的故事仅仅是故事而已,它在历史上不可能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