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黑除恶应该从公职人员查起
文/李培焱
这几天看了几则新闻,都与公权力有关,焱叔是一个藏不住话的人,有些话不得不说,不说出来的话心里会难受。
先说说前段时间全国都在关注的一个案件:男子深夜殴打残害女孩的视频。这个视频最后经多地确认后是发生在大连,大连警方后来也认领了这个案件。本来有地方警局认领案件是好事情,但是在认领案件以后发生的事情不得不让人联想翩翩:

一、案件是发生大街上,后来嫌疑人到案,警方说KTV没关系,但KTV却立马被查封了。疑点一。
二、摄像头“犯罪”了,案件发生后警方勒令路口开房产中介的店主把摄像头撤除了,铺面店主也慑于警方的压力,立马转让了店面。此疑点二。
三、视频里男子招招都是下的死手,而且是对准女孩的脑袋拳打脚踢,警方通报说女孩只是软组织损伤,第二天就出院了,其他媒体后来也没找到该女孩。此疑点三。
四、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与视频里的男子有明显的区别。此疑点四。

五、嫌疑人在有监控的路口对女孩施暴以后,又将女孩拖往了另外一个地方,据其他网友去现场看了,那边楼道有一个监控可以看到另一边的发生的事情,警方却绝口未提。此疑点五。
六、有网友爆料说那个女孩当晚就被打死在画面的另一侧的花坛里,警方的案情公布却是大相径庭。此疑点六。
综上所述,这个案子牵涉到的是大人物案(网上有网友爆料说犯罪嫌疑人是大连某副市长的公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上面的诸多疑点就迎刃而解了。毕竟牵涉到大人物,如朱令案(凶手是某红一代的孙女),南京宝马撞死人案嫌疑人后被鉴定为有精神病(据传是某许姓红一代的孙子)。
过去有云:刑不上士大夫。我们现在是刑不上士大夫及其子子孙孙,进步了不少,可喜可贺!

今天又看到一个重庆“保时捷版”的自行车案,视频里一女的骑着自行车逆行手里拿着一把大的雨伞,伞尖向前架在车头,就像上阵搏杀的花木兰一样,气势汹汹。视频里另一个男的也是骑自行车,他是正常行驶,而且他在看到女的冲过来时立马刹住了车,谁知道女的丝毫未减速直接向他撞过来。女的撞了男的以后二话不说,直接操起雨伞就打男的,男的在被连续击打几次以后下车反击。
这视频清清楚楚的,但警方却说是互殴,说女的还在住院,脑震荡,还要做伤情鉴定,这意思就是要把男的往刑事上定罪。
其实这女的和男的是同一个村的,女的老公是他们村的干部,而且他们家和男的以前有过矛盾。这样一说明,我想大家就好理解那女的为啥那么飞扬跋扈,警方为啥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从视频里来看,那女的绝逼是等在那里专等这个男的过来的,属于蓄意对男的进行殴打和伤害,但是她和那个保时捷女一样没想到遇到了一个烈性的男人,不畏强权的男人。

下面说说昨天和今天的两起新闻案件,都发生在河南。
第一件是瓜农西瓜被偷反而赔了小偷300元钱。河南某地一个西瓜地里的西瓜三分之二都被当地人悄悄的偷走或当面强行偷走,一天有一个娘俩开了一个三轮车来偷,偷的比较多,瓜农心疼不已,就上前阻拦,导致俩妇人摔倒擦伤。警察来后和稀泥让瓜农赔了俩妇人300元。
第二件是一货车运输33吨水泥井盖价值十万在河南固始侧翻,司机受伤被送往了医院。第二天货主驱车赶到现场,井盖已被当地人偷走了不少,而且就在货主在场的时候前来拿井盖的人还络绎不绝,货主上前阻拦还被追着打。 警察来了以后说:没有人看管的不算偷抢,价值不大不能立案(原来十万元在警察眼里就是一根毛啊)。警察没学过法律吗?

从此我才知道:没有人看管的东西是可以随便拿的!各位记住哈,这是警察叔叔说的,别人我可不告诉他的哦!
以上是真实的新闻案件,记住是案件不是事件。我们从这些案件里可以看出,违法违纪的都是公职人员,护犊子的也是公职人员。
黑恶势力的一个典型的表现是什么,就是残害无辜,串通一气转移罪责;欺压百姓,掩盖事实,获取利益。
是故,焱叔认为要扫黑除恶,首先要从公职人员开始,绝不手软,始能还一片清明乾坤给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