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的本质 作者/周凤森
今天萍众偶尔聊起“按需分配”的问题,“需”代表人的欲望方向,古人云“欲壑难填”,地球资源真的能满足世界近百亿人口的分配“需”求吗?如果按“劳”分配,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互动标准又是什么?若阔而观之,自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人与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几乎所有血腥斗争不都是围绕地球资源的配置问题展开的吗?因为人类资源配置是否相对合理将决定社会正义的根基!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更深的问题,即正义的本质是什么?社会正义不仅仅体现在法治的适宜层面,它当体现在更广的范畴之中!
中国自古“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其实何止中国,欧洲千年罗马帝国时代,神权、皇权也是凌驾于人权之上的。不管神权、皇权还是人权,权力的主要特点就是适用中的绝对性,从而在适用中形成权力递差,社会的等级秩序决定了掌握和分配资源的权力!
人有两重性即动物之欲性与人类之理性,人首先是动物,必须满足动物生存与繁衍的基础需求,其次才是人之理性,“仓廪实则礼节生”,人之理性的主要表现就是用道德来压抑欲望。

我们共享一个地球,而建立什么样的公共秩序来维持社会大局基本稳定,这是政治层面。 人类如何习得技能以解决生存问题,大家获得维持生命的物质并合理分配,这是经济问题。
政治秩序中权力的适用自古有“人治”与“法治”两种,即人是权力的推动工具及行为标准,还是法是权力的推动工具及行为标准,所以人治状态下,统治者的官德非常重要,官德好的地区自然民风也朴实无华。
从经济层面看分配,目前人类已历经原始共产分配秩序,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农耕租种分配秩序,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契约式分配秩序,前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按劳分配”秩序,以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非常理想的“按需分配”秩序。这样社会正义就主要体现在政治与经济两个层面。
社会正义在政治层面上的体现就是公民人权得到尊重,社会正义在经济层面上的体现就是社会资源配置要相对合理。所以正义的本质不是某个具体事件的依法解决,这是正义现象问题。根据以上分析,公民尊严与物质保障是我们永恒的追求,这仍然回归本文元点“仓廪实而知礼节”,故正义的本质就是尊重人权与分配合理,这是一种普世的价值要求,且能穿越时空界限在历史长中奔涌不息。

三木秉凤,本名周凤森,1968年生,山东潍坊营里人,大学专业法律,道学、哲学、文学、佛学、国际关系学及战略学业余研究与爱好者,志愿与天下有识同仁鼎力助推华夏文明回归世界历史中的本尊正位,共推民族文化重立大国自信与自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贡献毕生之力。微信:www1836307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