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孰轻孰重难以界定
文/逯家驹
2014年的4月13日是我结婚39周年的纪念日,在这一天,我办理完了遗体捐献的所有手续。我是在死后将遗体捐献给基础医学院,供教学解剖学时使用。
当我办完了手续后与周围的人提及此事时,不料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并不是赞同,也不是反对,只是略显遗憾。为什么呢?原来是他们觉得,只有将器官捐献给需要它的人,进行活体移植才真正有意义。因为这样的决定,很可能挽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同时,虽然器官捐献者已经失去了生命,但是由于他的器官还在别人的身体里“活着”,则会感到巨大的安慰。
我对关注我的人首先表示感谢,然后又不置可否。静下心来冷静地思考一番:他们所说的,也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和遗体捐献的行为比较,分不出哪大哪小,很难界定哪种行为意义更大。
如果没有遗体解剖供广大医学院的学生了解一个真实的人体五脏六腑、骨骼肌肉以及神经的分布,会给这些准医生带来无法想像的困难!而从广义上讲,这些数不清的准医生,受益于志愿者提供的遗体器官后,难道不是在日后的医疗或疾病预防控制过程中,挽救更多个个体生命吗?这远比捐献一两个器官救活一两个生命意义重要得多……
基于如上理性的分析和论证,我最终肯定了自己遗体捐献的行为。至于有人说遗体不但被“千刀万剐”,腐烂后还会被遗弃,连个灵柩都不会有之说,我更是忽略不计。人死了本来就什么都不存在了,倘能变成有机肥,岂不又为人类做出了出乎意料的贡献?何乐而不为?人若能有这种想法,夫复何求?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