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不敢
丁辉
一
《世说新语》载,石崇每邀客宴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导)与大将军王敦,尝共诣宠,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美人,颜色如故,尚不肯。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按照宗白华先生的分析,魏晋几百年间是“精神上的大解放,人格上思想上的大自由”时期,魏晋人不仅把人心里面的美、高贵与圣洁的一面推到极端,而且也把人性里面的残忍与恶魔性因素发挥到了极致。石崇劝客饮酒,至于以杀人相要挟,偏偏遇上了不买帐的王敦,在“美人溅血”面前面不改色。宗白华先生就此认为:晋人的豪迈不仅超然于世俗礼法之外,有时且超然于善恶之外,他们身上那禽兽般的天真和残忍“如深山大壑的龙蛇,只是一种壮伟的生活力的表现”。
在这个故事里,跟王敦相比,丞相王导只是个配角。王导本不会喝酒,因不忍见到美人劝酒不成被杀而喝得酩酊大醉。没有王导的“怯懦”与“软弱”则无以衬托王敦的雅量、潇洒与通脱。
我更愿意认同王导,认同那种面对即使是卑贱的生命被蔑视和践踏时的恻隐和悲悯,这种恻隐和悲悯在唯潇洒与通脱是尚的历史氛围中,显得是“难成大事”的“妇人之仁”,却是对待生命的健全态度。相比之下,听任石崇杀人而偏偏就是不喝酒,还能面不改色,甚至还等着看石崇何时会心软的王敦身上这种潇洒与通脱如果也能算是美,这种美是不是也有点畸形和病态?
有那么一阵子,我们的战争题材的电影真是邪了门了,首长的警卫员都在闹情绪,不想做警卫员,想到前线去打仗;所有的没有接到战斗任务的连队都在闹情绪。这样的电影看得多了,不由的纳闷,中国人这是怎么了?英雄主义当然可以被表现为艺术作品中的美,但把英勇无畏表现到这种有仗打就亢奋、没有仗打就气闷的程度就有点过。于是在我的观影经验中就挺立着一个女性的配角形象,其实连“配角”都算不上,因为在剧中她连名字都没有,属于演职员表里“参加演出”那一类。可惜这部电影因为年深月久,我已不记得名字。这个配角是一个女民兵,她跟其他的女民兵站成一排,在一个解放军战士的指导下练习拼刺刀,她们的对面站着一排用稻草扎成的国民党兵,头上都戴着美式钢盔。我记得其他的女民兵都很好地完成了规定动作,把刺刀猛刺进“国军”的“胸膛”,只有我说的这个配角,端着枪,犹疑,踟躇,像是下不了狠心的样子,最后,终于把枪扔掉,捂着脸哭了。负责指导的解放军战士生气地说:对面那是敌人,有什么好怕的,你的阶级立场哪去了!考虑到那时的历史语境,电影的编导无疑是把这个配角作为不觉悟的落后分子来处理的,没有这样的落后分子则无以衬托正面人物的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我长久地怀念着这个配角女民兵胆怯、害羞的表情,她于面对哪怕是虚拟的敌军生命时因胆怯而犹疑、踟躇的一瞬间所流露出的妇人性,或者说母性,长久地温暖着我。这种妇人性、母性虽说为正统的历史书写排斥,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不正是这种妇人性、母性在那些苦寒的岁月里呵护着生命的尊严,守护着美好人性的脆弱的火苗,维系着我们这个民族的血脉。
我不得不承认,我所以更愿意认同具有“不忍”之心的“胆小”的丞相王导和那个配角女民兵,跟我生就的个人性情有关。我自小是个胆小的人。我家在村子里是旁门小户,经常被人欺负,我也就经常被村子里的小孩欺负。村子里的孩子们打架时的心狠手辣直到今天想起来还让我胆战心惊。他们的大胆还体现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鲁迅和托尔斯泰都曾写过人鞭打动物的场面,这样的生活经验我也有,且“执鞭”的大多是些孩子,且大多并没来由,只是为了好玩和取乐。每每碰到这样的场面,我都不敢上前,所以也就无从知道那些被打的猪、牛或狗是否也像托尔斯泰描写的那样“满眼伤心的泪水”。后来读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里面的一个人物斯麦尔加科夫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很小的时候就痴迷于一种娱乐,在树枝上把猫吊死,然后再为猫举行葬礼。我相信这肯定不是陀翁的杜撰和虚构,对生命的残忍与冷漠是陀翁童年经验的重要内容。而且我相信,陀翁也像我一样是个胆小的人,对于这种胆大妄为有着纤细的敏感和固执的排斥。
我当然不是在为我的“胆怯”和“软弱”辩护,事实上,这种“胆怯”和“软弱”长时间使我陷入了屈辱之中。我也赞同对恶意的加害给予有理、有节的还击,但问题还有另一面,我也是很多年以后才感到,“胆小”和“软弱”是不是也可能是一个人身上至为可贵的心性和素质?如果“胆小”和“软弱”有时恰恰包含了对生命的尊重与呵护,那么,能不能说,只有经由这种“胆小”和“软弱”后所抵达的“勇敢”才更靠得住?
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东西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软弱的东西,这个世界上最软弱的东西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东西。这作为我的一句“名言”在学生中广为流传也广有争议。最先启发我萌生这种思想的是我阅读《圣经》的经验。神学家朋霍费尔在谈到耶酥在十字架上受难时说:“上帝拯救我们,不是靠他的全能,而是靠他的软弱和受难。”我越来越相信,如果这个世界有最终被拯救的可能,那么,能够最终拯救这个世界的力量肯定不是强力,而是软弱这种“无力之力”。相反,追求“强力”,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是这个世界动荡不安的根源。
追求“强力”固难,追求软弱,在“追求强力”的主流语境下亦属不易;它需要承负软弱带来的艰辛与屈辱,尤其需要一种精神苦行的勇气。
二
杜牧诗云: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为岁月长时间掩埋的古物,一但得见天日,它于我们今人的意义也许就在于,我们在触摸、感受他们的同时,似乎就能听到遥远的历史的回响。
但是不是所有的从地下通过考古发掘而重见天日的古物,都适合从考古专家的实验室搬出来满足普通人的好奇心从而换取门票收益?曾被组织去参观一著名的古墓,经过一千多年依然保存完好的墓主的尸身已被解剖,她的肺、胃、肝、肾等内脏用药液浸泡在巨大的玻璃器皿里,供我们这些后人瞻仰。我看着在几个玻璃器皿间留连不去,表情惊异莫名的参观者,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以前读过的一篇小说。作者大概是残雪吧,主人公一对夫妇在自家门边挂一面小圆镜。每有闲暇就通过这面圆镜窥伺邻家另一对夫妇的日常生活。邻家夫妇偶有吵嘴磨牙,或是夫妇间难免的“闺房之私”,就成了圆镜前面咧着嘴的这对夫妇最开心的娱乐。
好奇心是个好东西,念小学的时候,我们便会被告知,人类历史上很多重大的发明创造都肇始自人的好奇心;但残雪硬是让我们看到了人的好奇心的另一面,它的恶劣甚至恶心!如果说,考古的榔头掘开一座座古坟,让沉睡了几千年的陈迹重新浮出历史地表,尚可从考古学科的合法性得到论证,那么,如果发展到把古人的心、肝、肺都拿出来展览,除了满足了人的卑琐的好奇心,于考古科学的发展,于索解历史之谜究何益哉?
古希腊神话里有关于俄狄浦斯的传说,俄狄浦斯在猜中了司芬克斯之迷后,巨大的灾难、毁灭的结局就一步步地向他逼近;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设置了一个颇耐人寻味的结尾:就在奥雷连诺第六破解了梅尔加德斯写在羊皮纸上的寓言那一刻,一阵飓风使马孔多小镇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我一直是把俄狄浦斯的传说和《百年孤独》的结尾作为人类好奇心的寓言来解读的。它提醒人类收敛自己的好奇心,对神秘或奥秘存有必要的敬畏之心。恶劣的情欲使人沦为野兽,恶劣的好奇心则使人沦为鲁迅先生所说的“看客”。
我想说的其实就是,我们凭什么去破坏死人的安宁?如果说考古的榔头和解剖的手术刀属于不得已,就像战争,“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一样;仅仅因为好奇心,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去破坏死人的安宁?
我生就的个人性情使我反感这种猎奇式的“参观”;我的“胆怯”和“软弱”使我无法根据唯物论的教导视那些已经消失的生命如无物;我坚信,如果我们不具备对待那些业已消失的生命的健全态度,对待现实的生命的态度也就不会健全到哪去!
杨震杨伯起下车伊始,即有故人以百金贿之,并曰:暮夜无知者。杨震正色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曰无知?我不知道今天的衮衮诸公读到杨震这个故事会做何想。接受多年的唯物论教育的他们肯定不会相信杨震那一套,所以“为官一任,祸害一方”也不会担心“天”诛“地”灭,不会担心“天地”不容!
我相信,古老中国曾经有过的像“天诛地灭”“天地不容”“遭天谴”这样的骂人的话里原本就包含了“敬畏天命”的传统,从而也就容易促成一种立身行事的健全人格。陀斯妥耶夫斯基担心:“如果上帝不存在,一切都是允许的!”我们也有理由说,如果没有了对天命的敬畏,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当我们不再去仰望头顶的星空,也不再去敬拜自然和神灵,仅仅在否定神灵蔑视神圣的自我膨胀中,人还如何寻觅心灵的宁静与幸福?仅仅在自闭、自大、自傲、自是、自狂与层层加码以至不可遏止的欲望中,人果真能安妥自己的灵魂?
三
刘小枫先生有一本书叫《我们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很喜欢这个书名。我同意刘小枫先生的说法,我们还没有学会怕和爱的生活。学会爱大家都能懂,至于学会怕则令人费解。怕还用去学吗?它不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线索吗?层出不穷的矿难,车祸的危害程度和交通事业的突飞猛进几成正比,电视节目里反扒、反骗远不如窃技和骗术本身升级得快,在一个越来越缺乏安全感的社会,难道我们怕得还不够?其实,刘小枫所说的“怕”已经不是任何一种心理形式,而是指一种精神素质,是面对人性的高贵与尊严时的羞涩与同情;是面对生命被蔑视和践踏时的恻隐和悲悯;是面对浩淼无垠的宇宙自觉个体生命的渺小与可怜;是对来自那个永远也不会消失的地方的永恒奥秘葆有足够的谦卑与虔敬;是对那些超出人类理性言说范围的事物持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