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蔷薇的花语
曹化君
她很美,样子,声音,神韵。都说,她是现代版的林徽因。
偏偏,她嫁给一个穷人家的孩子。
她说她不喜欢富人。
她的仇富心理不是天生的。
她是在一个穷困人家长大的。为了她,母亲一辈子没结婚。九岁那年,一辆黑色轿车开进她家门口,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要带她走。幸亏那天她去小伙伴家玩了,吃完晚饭才回来。
第二天,女人又来了,下来车,看见大门上一行歪歪扭扭的粉笔字,扭头钻进车里,开走了,从此,再没来过。
大门上写着:开小车的女人,你再gan来,我就跳河里,让大sha鱼吃了我。
十九岁那年,母亲得病走了。邻家哥哥在她家大门口搭起一个帐篷,每天晚上守护着她。守护到第1440个夜晚的时候,她说她想嫁给他,不同意,她就去跳河。
一年后,有了可爱的宝宝。为了让宝宝受更好的教育,他们把公司搬到城里并买了房子。
宝宝两岁那年,公司生意惨淡,为了节省开支,把工人都辞退了。她开始四处张罗着找保姆,好腾出手来助先生一臂之力。
广告发出去以后,手机铃声不断。经过筛选,最后两个人成为最佳人选,颠来倒去过滤了几遍,仍然犹豫不决。先生笑说,你不是喜欢穷家么,谁穷选谁。她眼前豁然一亮,选了家境较差的女人。
女人着一身花哩胡哨的衣服,一看就是地摊货。运动鞋像是五星的,都脱了皮。蛇皮袋子里的几身衣服,几个塑料瓶子便是她的全部家档。哦,还有一盆野蔷薇。女人说,来时,在路边儿上花几块钱买的。
女人好像不太会做家务,好在,对孩子照顾得很是周到,细心。看年龄,女人应该比她大十来岁甚至还要多。女人却让她叫大姐,说,亲切。从此,“保姆大姐”成了女人的名字或代号。街坊邻居也跟着这么叫。
一天,晚上八点多钟她才到家。进了门,一愣,桌上摆着满满一桌子饭菜。女人说饭店里要的,尝尝合不合口味。她说工钱还没支给你呀。女人说,宝宝睡着的时候,我就到楼下转悠一圈,拾些塑料瓶什么的,卖的钱攒的。
从此,女人总会不定期要一桌子饭菜,每次都问她喜欢吃什么。
这天,和往常一样,吃完早饭,她起身准备去公司。女人说,我身体有点儿不舒服,你能不能......她想说,公司里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她,她却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票子递给女人,说,出了大门往北不远有个诊所,去看看吧。
从此,女人隔三差五身体不舒服,她都掏一两张票子给女人。她决定寻个理由赶女人走。
一天,晚上十点多钟,她去客厅倒水。忽然看见女人的身影,一闪,进了厨房。跟着门被关上了。她悄声走过去,把耳朵贴在门缝上。
“以后请不要再叫我张总,我现在是保姆大姐,是不是上次那批货款的事情,放心吧,仓库里的货马上就清完了,我会第一时间把钱转到你账户上,没事挂了哈。”
突然哗啦一声,窗台的野蔷薇掉在地上。女人跑出来,歉疚地说,都怪我,放的不是地儿,还好,花儿好好的,明天我再去买个盆儿,栽上,放到阳台。
原来,这是一个落魄的女强人,她心里不禁起了同情,甚至敬佩。
这以后,她仍然叫女人保姆大姐,仍然不定期享用女人用捡拾塑料瓶攒下的钱买来的丰盛饭菜,仍然隔三差五掏票子让女人看病。
她不知道的是,后来,一桌子她爱吃的饭菜是女人亲手做的。隔三差五身体不舒服,女人是假装的,她想让她和宝宝在一起的时间多一点,再多一点。如此,女人心里的负疚感会稍稍减缓一些。
她只知道,《野蔷薇》是歌德的一首小诗,却不知道它的花语是,请你原谅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