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洛宁县公安局陈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5头黄牛被人毒死。民警经调查走访,迅速锁定嫌疑人韦某文、韦某民、韦某河、韦某某。据了解,4人承包了20余亩刺槐林坡,发现新出的树芽被放养的牛羊啃食,便商量投放毒玉米粒“吓唬”放养牛羊的人。案发后,4人共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8万元。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文、韦某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被告人韦某河、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洛宁县公安局/张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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