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全县户籍窗口实施“朝九晚五”工作时间
洛宁公安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服务群众,按照上级要求,从4月1日起,全县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实施“朝九晚五”工作时间,即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全县各派出所户籍室,县局户政大厅。
二、实施时间。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此次调整工作时间后,群众需要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可以中午到户籍室办理,不影响上班。同时,户籍窗口继续实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有需要的群众可打电话联系。
目前,我县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实施的是行政工作时间,即8时30分到12时,15时至18时30分(夏)、14时30分至18时(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