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网(徐克林)“未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引起法律诉讼或分包队伍聚众闹事的”,这就触犯了“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执行不力方面”的管理“红线”。2月28日,中建七局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纪委在三门峡市国道310项目指挥部启动学习宣贯和警示教育活动,为一线员工“敲警钟”,督促其不碰管理“红线”,落实作风建设正负面清单,强化担当作为。
基础设施公司纪委组织宣贯了新修订的中建七局《管理“红线”及处理规定》《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和基础设施公司《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的正负面清单》,通报了典型案例和经营管理突出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巡视巡查情况进行了重点解读,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全体人员在“扬清风正气、建优质工程、 创优秀团队、 铸品牌形象”条幅上签字,做出庄重承诺。
“触犯管理‘红线’任意一条,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或降职降级处分,对其直接上级(或分管领导)给予降职降级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如此严厉的处理规定,时刻警告我们不可触犯管理‘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惨重代价,项目指挥部党员干部现场感慨。
中建七局《管理“红线”及处理规定》重点划出了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超越管理权限、越权审批等乱作为,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等5个方面的管理“红线”,明确了处理原则和规定,旨在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企,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努力营造高效执行,遵章守纪,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中建七局《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重点明确了企业管理、商务、法务合约、采购、财务资金、海外事业、人力资源和审计监察管理、廉洁从业等15个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及问责情形。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一条条作风建设正负面清单,明确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哪些应当做?哪些不能做?非常适用,便于我们学习把握和贯彻执行,项目部指挥部党员说到。
基础设施公司《作风建设正负面清单》列出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切实改进作风、加强监督检查等8个方面,正面清单42条、负面清单50条。(通讯员 邵先国 李艳志 姜翠英)
编 辑:陈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