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但是总有一些老司机以身试法,今天蜀黍就来曝光洛宁两起酒驾典型案例,一起来围观......

客车司机酒驾被拘 丢了“饭碗”
1、2019年01月27日10时10分许,李某院饮酒后驾驶号牌为豫CF7908中性普通客车,行至洛宁县安虎线涧口乡神灵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2.9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李某院进行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
屡教屡犯 “二次酒驾”再落法网
2、2019年02月11日晚22时30分许,袁某瑞驾驶号牌为豫C727DH小型轿车,行至洛宁县永宁大道YOYO纯K门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袁某瑞进行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温馨提示
1. 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真诚的希望我们的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驾驶,共筑洛宁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