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乡村文化建设纳入预算,培养文艺骨干

党的生活网(徐克林)农工党三门峡市委专职副主委陈天栋今年在提案中重点关注的是乡村振兴中文化事业的发展问题。
他表示,近年来,我省的乡村文化建设事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河南省政协委员陈天栋
“有的乡村文化建设形式大于内容,不太符合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内容单调,缺乏吸引力。有的乡村好不容易组织一场文化活动,但参与者却寥寥,且明显存在着老年人偏多,中青年人偏少的失衡现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平衡现象,有的乡村原有的文化基础设施,因后续投入不足、管理不善,被挤占或长期闲置,存在利用率较低现象,而机关和学校等事业单位的文体馆、室、场、院等,自成体系,各自为营,重复建设,造成乡村文化基础设施资源浪费。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除此之外,缺少骨干力量也是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的一大难题。不少乡镇现有骨干人才大多身兼数职,主要精力放在忙于其他事务性工作上,无暇顾及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发展好乡村文化事业,这样才能避免’瘸着腿走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陈天栋建议,各地政府要把乡村文化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文化事业的组织体系、领导机构、规章制度和行动计划,使这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挖掘民间文化人才,采取优惠政策吸收在戏曲、歌舞、说唱、文学、技艺、体育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人才参加乡村文化活动,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影响力、有实力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
同时,充分利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文化设施资源,将其拥有的文化站、室、场、院对外开放。“在内容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文化、职业等形成的不同文化需求,鼓励农民组建各种形式的演唱队、曲艺社、戏剧团、各种球队等文体队伍,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乡村文化团队,丰富农村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不同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编 辑:陈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