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绝酒驾,要时刻铭记在心
总有一批老司机们
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就算查也查不到自己
认为「酒」经沙场的自己喝一杯没事
酒后驾驶机动车查处力度不松懈
洛宁交警曝光2019年新一轮酒驾案例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
在这里
交警蜀黍想说
处罚不是目的
所有的方式都是为了
护你平安
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一:2018年12月14日20时09分,吉某盛驾驶牌号为豫C199GX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洛宁县福宁大道与翔梧路交叉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
案例二:2018年12月17日20时28分,贾某伟驾驶牌号为豫C6T98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洛宁县永宁大道与京宁路交叉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
案例三:2018年12月17日21时10分,吉某延驾驶牌号为豫CEV111的小型越野客车行至洛宁县永宁大道与翔梧路交叉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
案例四:2018年12月19日10时40分,牛某民驾驶牌号为豫CGB775的小型轿车行至安虎线洛宁段西山底乡孟村路段,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
案例五:2018年12月25日20时22分,胡某国驾驶牌号为豫CGF277的小型轿车行至洛宁县福宁大道世纪星路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案例六:2018年12月25日20时45分,卢某峰驾驶牌号为豫C865J6的小型轿车行至洛宁县福宁大道与翔梧路交叉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法律连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的危害
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车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交警蜀黍守护平安不停歇
无论是白天顶着烈日护航交通
还是深夜突查酒驾
他们坚守岗位
只是为了那一句话:
您的家人在等您安全到家!

(洛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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