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宁县委、县政府百城提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区市容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塑造洛宁良好的城市形象,改善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针对城区兴宁路、翔梧路、永宁大道盛德美路口等主干道,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对电动车、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纠正,突出重点,严管重罚,切实将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做细、做好、做实,确保城区有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二是加强城区中小学周边的交通疏导和秩序管理;特别是在高峰时段,抽调机关警力到路面执勤,确保高峰时段的重点路段、路口做到有人执勤有人疏导,采取高峰守点、低峰巡逻、动静结合、区域管理。提高政治站位,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出行顺畅的获得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三是通过治理交通拥堵、整治交通乱象,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叫响“交警岗位在路上”的口号,全警动员、全员上阵,营造声势,打出声威,早出效果;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乱象的治理力度,大队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充分发挥当地电视台的优势,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每周利用大队微信公众号曝光酒后驾驶、乱停乱放、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震慑交通违法。
整治行动以来,交警大队每天出动警力30余人,警车6台,共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200余人次;暂扣违法载人电动三轮车30余台;治理违停车辆270余台。


11月21日清晨,县委书记张献宇同志带领县创建工作相关领导听取交警部门汇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11月21日11时,交警大队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推进会”,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教导员吉学军同志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副大队长分包主要路段,机关民警下沉一线,站好高峰岗,主动作为,从服务文明创建大局着眼,树立“一盘棋”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积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城区三中队坚持每日晨练,内练素质,外树形象。


交警大队出动警力50余人对城区主要路口电动红三轮违法载人现象进行治理,降事故保畅通。



对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文明交通,志愿者助力!

依法对违停电动车拖离

控制调度中心对城区路口全面监控,科学布置警力,高效工作。


温暖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