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吴鹏)昌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局机关深入组织开展了“阳光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严格执法程序、公平处理市场监管事务,逐步构建“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文化市场诚信执法体系。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从文化市场管理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执法一般程序和处罚流程,按照程序合法化的标准要求,健全了现场检查汇报制度、重点案件立案审批集体讨论制度、调查终结报告制度、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制度,每周一、三、五确定为集体研究案件日,办案科室及时申报进行集体研究。突出抓好执法取证、集体研究、陈述申辩、行政告知等关键环节,确保执法工作程序严格、证据确凿,案件经得起推敲、审查。
二是完善执法机制。针对基层文化市场执法小队伍、大地域、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建立了全员办案、领导包案、复杂案情例会分析、处罚前约谈教育、处罚后跟踪回访工作机制,保证了办案质量。同时,积极克服执法人员中存在的行政执法重办案、轻案卷的倾向,及时推行文书制作标准规范、文书立卷及时、案卷移交定时、卷宗管理和使用严格程序的做法,提升了办案水平。
三是明确执法责任。按照划线和划片相结合的方法,将文化市场按地域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由三个执法小组进行监管。制定实施了科室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目标责任、错案责任追究、执法业务考评制度,制定出台了《执法办案业务考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奖优罚劣。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主动聘请了28名“五老”志愿者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集中活动,既监督文化市场经营业户的行为,又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和局长受理投诉邮箱,并建立了局长公开接访制度,每月15日确定为接访日,公开接待来访,畅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公信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五是实施政务公开。根据文化市场执法的特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文化市场监管的政策、法规及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政策信息,为文化经营单位的发展壮大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结果,适时在公开栏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