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热情,掀起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宣传新高潮,扎实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9月20日下午,洛宁县公安局在机关大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葛现通、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兴安,县政法委国安办副主任张生涛出席发布会,局直机关各单位全体人员以及县广播电视台、印象洛宁、中国洛宁、最爱洛宁的记者和自媒体洛宁城事、洛宁微生活负责人等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韩耀武主持。

发布会上,首先,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葛现通受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马怀庆的委托,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和全体公安民警、干部职工、文职辅警对冒雨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表示衷心的感谢!详细通报了县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接着,由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兴安向两起举报线索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各颁发奖金2000元,为落实对举报人严格保密措施,由办案单位陈吴派出所和底张派出所民警代领,然后送达举报人。为开好这次新闻发布会,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办和宣传科提前精心筹备,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向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聚焦打击重点,突出严厉打击,打掉了一个在全国有影响的以狄治民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打出了成效,打出了洛宁公安机关的声威。

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警民联手共创平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发动,依法核查、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经过深入宣传发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已经被全县群众普遍知晓,深入人心,群众举报热情高涨,扫黑办每天都能收到群众举报材料,公安机关认真核查侦办,打击犯罪战果每天都在不断增多。截止目前,我局共收到各类线索286条,其中上级批转线索129条、县扫黑办移交线索114条、群众直接举报线索43条,除去重复线索,公安机关核查的线索共有185条,已经查结98条,立案22起,刑事打击九类涉恶犯罪人员56人;同时,我局侦办的狄治民为首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涉黑案,于8月27日一审宣判,狄治民等十九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2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持续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和彩页、悬挂横幅、固定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口号、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制作宣传展版、创建洛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平安洛宁新浪微博公众号、公布我局扫黑除恶举报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张贴四部门联合公告和奖励办法、县电视台打字幕滚动播放、集中在县城东花坛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宣传,实现报纸网站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微博微信推送,不断扩大影响力,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广大群众举报线索是公安机关核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源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基础。为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积极性,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今年初,洛宁县出台了《洛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奖励办法》,大力鼓励群众举报本县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对群众提供和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获调查核实后,给予相应现金奖励,最高奖金3万元。据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收到一批群众提供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公安机关已制定一系列措施全力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全县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根据《洛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安机关对第一批符合奖励条件的两起线索的举报人每起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这是对举报人的肯定和鼓励。下一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局将进一步宣传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大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群众举报热情,继续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不断掀起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进一步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战!【洛宁县公安局/张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