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时”又称“经济时”或“日光节约时”。法定时的一种。在夏季,由于昼长夜短,为充分利用日光,把时钟适当拨快;到秋季,再拨回。“北京夏令时你还记得吗”?

1986年4月,中央有关部门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时制的通知”,具体作法是: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再将时钟拨回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调整夏令时后提前一个小时上班,夏令时内上午七点,调整夏令时后,相当于八点……。

从1986年到1991年的六个年度,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时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1992年起,夏令时停止,不在再实行。(作者/王春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