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蒙城县委网信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网民马某某通过抖音账号发布虚假视频,将广告牌着火的场景编造为“蒙城大事件,想不开就自杀”的不实信息,引发关注。经相关部门核实,事件仅为广告牌起火且火已熄灭,并无人员受伤,蒙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马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这一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再次敲响警钟: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论自由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
在信息传播飞速的当下,短视频平台凭借直观、便捷的特点,成为公众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人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无视事实真相,肆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仅容易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更会消耗社会信任,破坏网络生态。马某某将普通火灾编造为“自杀事件”,看似只是“博眼球”的小举动,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其被依法处置,正是对“造谣必担责”的明确警示。
网信、公安部门此次快速响应,依法处置,彰显了维护网络秩序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提醒我们,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既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通过完善联动机制、加大打击力度,让造谣传谣者付出代价;更需要每一位网民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虚假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面对网络信息,多一份理性判断,少一份盲目转发,才能不给谣言传播的空间。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其清朗与否,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唯有各方协同发力,让法治成为网络空间的“压舱石”,让理性成为公众的“共识”,才能真正营造出安全、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