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点30分,志愿者身穿红马甲来到清河区交通执勤地点。首先清河区交通警察大队队长对他们的奉献精神表示了高度赞扬,随后,结合自身丰富的交通管理经验,从“安全、沟通、形象”三大核心要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第一是保证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绝不能置身于车流之中,必须站在人行道上的安全区域,绝不能站在机动车道上。 执勤时务必身穿醒目的志愿者马甲,手持劝导旗或提示牌,引起驾驶员和行人的注意。第二建议使用“您好、请稍等、为了您的安全请遵守交通信号灯、谢谢您的配合”等文明用语。第三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聚堆、不聊天,强调身穿志愿服不仅代表个人,更关乎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