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十九章 弃主为客 执慈悯心
作者:憨子
提要:
《道德经》第六十九章集中反映了老子对战争的态度:其一是绝对不主动挑起战争,坚持做防守自卫的一方;其二是当不得不面对战争的时候,要心怀仁慈之心尽量减少杀戮;第三千万不要自恃强大以为可用战争压服或消灭对方。本文在解读了老子的上述反战思想之后,特别对社会上关于“哀兵必胜”的错误理解做了纠正,并将老子在本章的思想概括为“弃主为客,执慈悯心”的修身处世格言。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解读】
本章与前面的第31章可以说是姊妹篇。第31章主要强调“兵者不祥,君子不处”。本章则着重强调不要主动挑起战争,不得不面对战争时也要有慈爱怜悯之心。两者都体现老子的反战思想。
本章可作为依次递进的三个层次理解。第一个层次,老子指出对待战争应该持有的态度:不做主动挑起战争的一方,而宁愿做战争中采取守势的一方(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去进犯对方的一寸土地,而宁愿向对方让出一尺的地方(不敢进寸,而退尺),从而避免战争。显然,这里反映的是老子反对战争的思想,与第31章的“兵者不祥,君子不用”的思想相一致。
第二个层次,在表明了上面的态度之后,老子谈到了如何应对不得不面对的战争,这就是在行动中不显露自己的意图和目的(行xing无行hang),虽然要振奋己方的士气,却要表现出没有作战的意向和企图(攘无臂),既然向对方进攻了,就要视对方为无物(扔无敌),手中掌握着兵器,但却要尽量的少使用兵器,即少伤人(执无兵)。这与第31章的对战争“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相一致。
第三个层次是在一、二两个层次的基础上,老子进一步强调:对一个国家而言,最大的灾祸莫过于认为对方弱小,发动战争自己就能胜利(祸莫大于轻敌);如果轻视对方发动战争,那就会丧失慈、俭和不敢为天下先的三大法宝(轻敌几丧吾宝);当政者应该知道,如果双方力量接近,那么肯定是具有慈爱和怜悯心的一方获胜(抗兵相若,哀者胜矣)。这与第31章“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的思想相一致。
将三个层次总结,老子在本章表达的对战争的态度,其一是绝对不主动挑起战争,面对可能的战争坚持做防守自卫的一方;其二是当不得不面对战争的时候,尽量不表露战争的意图与目标,要心怀仁慈之心尽量减少杀戮;第三千万不要自恃强大以为可用战争压服或消灭对方,要知道在对抗双方力量相当的情况下,怀有仁慈怜悯心的一方往往会取得胜利。
说到上述原则,我们不能不谈一下我国的解放战争。
抗战胜利之后,国共双方的对立上升为我国的主要矛盾,国民党一方自以为力量强大,咄咄逼人,共产党一方则采取守势,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策略,且一再表示和平诚意,这体现的就是“不敢为主而为客”的道理。为了表示和平诚意,共产党一方做出了相当多的让步,其领袖毛泽东甚至亲赴重庆与对方谈判,这体现的就是“不敢进寸,而退尺”的原则。当对方发动了战争之后,共产党一方在奋起抵抗的同时,一方面让出了一些地盘,另一方面,尽量申明大义,劝降对方将士,体现的是“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的基本原则。大约经过约五年的争竞与战争,共产党一方最后获得了胜利,这充分证明了“祸莫大于轻敌”,“哀者胜矣”的基本道理。
总之,盘点国共双方最终的胜负,国民党一方败在因轻敌而主动挑起战争,丧失了“慈、俭和不敢为天下先”的地位;共产党一方胜在开始采取守势,以仁慈、怜悯心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达到“哀者胜矣”的目的。
论述至此,我觉得必须纠正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对“哀者胜矣”,后来又发展成为“哀兵必胜”成语的错误理解。
如何理解“哀者胜矣”、“哀兵必胜”,关键在于对“哀”字的理解。
张松如从兵家的角度评论老子时说:“老子提出的不可轻敌和双方兵力差不多相等的条件下,悲愤的一方将获胜等见解,还有它合理的地方。”(《老子校读》第380页)他将“哀”字理解为伤心、悲愤。张恨水的《啼笑因缘续集》第十回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哀兵必胜”的:“不,哀兵必胜!不要乐,要哀,何小姐能弹《易水吟》的谱子吗?”他们二人对“哀”字的理解反映的是社会的普遍认知。但这个认知是错误的。
“哀”字是一个衣服的衣字中间加入一个口字,意思是心怀伤痛以衣掩口。“哀”字在早期引申为慈爱的意思。例如在西周早期的金文沈子它簋中,有“(其)哀乃沈子它唯福”。在《管子》一书中有:“国虽弱,令必敬以哀。”这两处的“哀”都是慈爱的意思。《说文解字》对哀字的解释是,“哀,闵也。”闵字与悯是一个字,是说哀就是怜悯,有体恤,同情的意思,秦汉之前古人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哀”字的。例如《周礼.大宗伯》中有:“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音gui)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到了三国时期,《广雅》对哀字的解释改为“哀,痛也。”开始接近于今天对于哀为悲痛的理解。
显然,张松如与张恨水都是以《广雅》及其以后的解释理解“哀”字的
那么,这不行吗?
回答是否定的,不能。
为什么呢?
老子生活于约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老子之后约600年才有了《广雅》,所以老子绝对不会在悲痛的意义上使用哀字,只能在慈爱、怜悯的意义上使用。这样,“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当对抗的双方兵力相差不大的时候,有怜悯心的一方会获得胜利。
“哀”字作为怜悯心,爱心解,还可以参见《道德经》第31章。在第31章里。老子强调:“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⑤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意思是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把杀人当做快乐。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老子还强调:“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意思是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怜悯和悲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也就是要以怜悯心对待死去的人。
由是观之,“哀者胜矣”、“哀兵必胜”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具有爱心、怜悯心的军队必胜。不过不应忘记的是老子不像今人那么绝对化,他的“哀者胜矣”前面有个条件,就是当双方实力相当的前提下,具有爱心、怜悯心的军队才必胜。
当对本章的讨论结束之后,我还想补充点题外话。这就是前面我已经多次说过,老子是个平民政治家,他的道德经是写给领导者看的,他有悯人救世的博大胸怀,想通过道德经对领导者和人类提建议,希望能够建立保障人民福祉的国家政治。这种思想贯穿他的全书。在他所处的时代,带给人民苦难的除了领导者的横征暴敛之外,就是无休无止的春秋混战。因此,道德经中论述治国理民当然离不开如何面对战争。所以。老子谈战争并不是谈兵家的取胜之道,而是反对战争,论述如何面对战争,在迫不得已的战争中如何减少杀戮,减少人民的痛苦。老子不是兵家,也从来没有参与或指挥过战争。唐朝王真注老子的《道德经论兵要义述》中说,“五千之言”的《老子》“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此论断未免脱离实际。至于张松如从兵家的角度评论:“今人或谓老子以退为进的方针,在军事方面,则表现为以守为主,以守取胜的主张。这条总的作战原则是不对的,但老子提出的不可轻敌和双方兵力差不多相等的条件下,悲愤的一方将获胜等见解,还有它合理的地方。”(《老子校读》第380页)这更是谬之千里了。
将《道德经》第六十九章老子建议统治者对待战争的态度概括为普通人做人处世的原则,就是“弃主为客,执慈悯心”,即做人处世不要总是托大以主人自居,而应谦逊的像客人;要以慈悯心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即使出现矛盾冲突也要保持冷静和理智。
作者简介:刘彦强,笔名憨子,陕西咸阳坡刘村人。中教高级职称,从事高中思想政治教育近四十年,为全国知名的学者型教师,曾任陕西省教材编审委员会专业委员,现任《世界文学》签约作家,《检察文学》杂志编辑部主任,咸阳秦韵诗文学会会长。在各类教育刊物发表教研论文180余篇,主编出版《青少年心理行为咨询丛书》、《中学思想政治课学习指导丛书》、《学习心理学》等著作以及多种教辅读物。主编出版《坡刘村志》、《咸阳人》两部百万言方志以及《草根憨语》等书,有《生死孽缘》《佳儿传奇》《儿媳要嫁前公公》等数百万言的中短篇小说、散文以及诗歌在各种期刊以及《人民网》等著名网站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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