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开展巡逻工作时,凭借高度的敏锐性和细致的洞察力,成功查获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执勤民警对江黔高速公路铜仁至贵阳方向开展巡逻。10时30分许,当巡逻至聚凤停车区时,一辆停放于此的鲁Q籍重型半挂牵引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随即上前开展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行驶证时,驾驶人宋某言辞闪烁,声称“行驶证被扣了”,其慌乱的神情引起了民警注意。

民警立即对悬挂号牌为鲁Q***PZ的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结果令人吃惊:该号牌竟无任何登记信息,系统内一片空白,驾驶人涉嫌伪造或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在后续询问中,宋某的回答前后矛盾、漏洞频出。在铁证面前,宋某无法自圆其说,只得从驾驶室内取出该车鲁Q***PH的真实号牌。
经调查得知,驾驶人宋某与同伴从山东临沂出发,运送货物前往云南昆明。因赶时间但又担心车辆在途中超速被电子警察抓拍,公司老板竟授意二人悬挂该车旧号牌,二人便更换号牌来了一出“偷梁换柱”的把戏,企图“瞒天过海”逃避非现场执法监管,没想到行至贵州省余庆县境内时被巡逻交警当场识破。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宋某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对号码为鲁Q***PZ的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