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产生的源头,一般认为有三个,即自然崇拜,神灵崇拜和蛊术占卜。
自然是宗教最初的、最原始的崇拜对象。自然崇拜,即崇拜天地日月、雷雨风云、水火山石等具体的自然物以及相应的神灵。自然崇拜的基础是万物有灵。
由于“苍天”在上,凡天空之中各种崇拜物均以“天”为舞台,它最值得崇拜,至高无上。“神化”“人格化”的天,就是“天帝”“天公”“天老爷”。《墨子·明鬼下》认为夏征伐各部落是“行天之罚”,可见“天”是有权威的,可以成为征伐的理由。至商最,“天”已称“帝”。
“地”作为一个实体在天之下,在人之足下,是人类的衣食住行的源头和场所,因而也受到膜拜。中国古代朴素的辩证法把地与天同列,以阴阳学说解释自然,地为阴、为坤、为母,与“阳”光普照的浩浩“乾”天相得相随。地下是神奇的,人除了入住天然的山洞外,也不过只有掘地的本领,因而地下的情况也只有想象了。地下黑、湿、少氧或有三层,为地下之国、冥府所在,那是灵魂受罚的地方。地又是慈祥温暖的,有母亲情怀,故称地母,其神曰“社”。
如其说自然崇拜是道教产生的根源之一,倒不如说任何宗教的产生都首先源于对自然的敬畏,或者说自然压迫。
自然压迫指的是自然界对人类施加的种种限制和影响。这些影响是先天而又永远存在的,普遍作用于自然界中的每种物质,尤其是人类。有人认为人定胜天,道家和道教都不信。
自然压迫的表现形式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海啸等,还有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易察觉的影响,例如自然界中的氧化作用、过敏、感染作用等等,以及各种大大小小的意外。2019年底开始的三年“新冠”,想必如今人人仍然心有余悸。那怕是被石头绊倒、沙子迷眼等难以预料的小意外,也会认人类猝不及防。自然崇拜的范围包括天、地、日、月、星、山、石、海、湖、河、水、火、风、雨、雷、雪、云、虹等天体万物及自然变迁现象。原始人认为这些自然存在现象表现出生命、意志、情感、灵性和奇特能力,会对人的生存及命运产生各种影响,因此对之敬拜和求告,希望获其消灾降福和佑护。
自然压迫的产生源于物质的存在属性。大自然通过这些属性来实现物质的存在。自然压迫无处不在,人类对于这些自然界中固有的现象,几乎是不能改变的。留给人类权利的只有抗争。
由于自然压迫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必然直接导致人类对自然界的异己力量无法认识和理解,进而产生敬畏感。这种感觉使人们相信,在现实物质世界之外存在一种超自然、超现实的力量。对这种力量的信仰和崇拜促使人们将自然界和自然力人格化为神灵,并加以崇拜。例如,渔猎民族有山神、海神崇拜;农耕民族则常见于天神、土地神。天早、雨涝时拜龙王;地震火灾时祭山神……。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这种对自然的依赖逐渐减弱,但自然仍然是影响宗教信仰的重要因素之一。凡此种种,所有的神灵背后,无不来源于对自然压迫的无奈。从而形成以自然崇拜为核心的早期宗教。
任何宗教大体可以分为有神和无神两种信仰。有神宗教是把对自然压迫的抗争力神化为一种超现实的存在;无神宗教无非是把这种抗争寄托于一种对人的期待,这就是“修行”。当这种修行达到可以与自然压迫相抗衡时,实际上这样的人已经成为“神”。难道“佛”不是神一样的存在吗?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神合一。使得这种力量不但具有人性,而且还具有神4性,比如耶稣在代人赎罪时充满着神性;在被钉死在又十字架上时能够感受到痛苦,这无疑是他人性的表现。这只能说明,当人们在自然压迫面前无能为力的时候,只要有“超人”力量的出现,人就会很自然地把希望寄托于这种力量,不管他是人还是神,只要他具有现实操作性。道和道教作为这种超人力量的社会存在,自然而然地受到人们的尊祟。
除了自然崇拜以外,影响宗教观念的还有图腾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等,洋洋大观,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丰富又最神秘的部分。阐释神灵文化的源流,可以提高我们的认识,进而确立科学的文化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