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人民法院青杠塘人民法庭联合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和妇联,成功化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既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情与基层治理效能。
抚养权争议阻碍入学路
余某与秦某离婚后,女儿抚养权经调解归秦某,余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不久后,秦某长期外出务工,孩子实际由老人带养,余某以教育条件不足、无法保障孩子成长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争执不休,经多次调解无果。秋季开学临近,孩子就学问题迫在眉睫,余某便向绥阳县人民法院青杠塘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多部门联调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迅速启动“综治+法庭+N”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合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形成“司法引导+多元参与”的解纷合力。从法理、情理开展阐释和疏导,一方面明确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强调父母需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另一方面结合孩子已在浙江就读的实际情况,分析突然转学对其学业连贯性、心理适应的潜在影响,引导双方以孩子需求为核心协商解决方案。
司法温情护佑成长
在联合调解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以抚养权不变更、实际带养调整的折中思路达成调解协议。这一结果既尊重了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现状,又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绥阳县人民法院青杠塘人民法庭深化“综治+法庭+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法庭主导、多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协同模式,有效破解了单一调解力量不足、专业性有限等难题,形成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司法智慧与力量。来 源:绥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