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有效遏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行为,依法惩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执行依据:(2023)豫03民初1222号民事调解书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小军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张小军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张小军,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人承诺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款10%的悬赏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
来源:洛宁法院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