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存生,东乡区离休干部,1926年出生,1944年3月加入八路军,投身抗日战争。
参军后,他被编入十九团,随部队进入河北沧州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多次破坏日军交通线,并在首次战斗中打死、打伤敌军十余人。在一次放哨时,面对数倍于己的日军队伍,他依托地形用步枪和手榴弹顽强阻击,直到援军抵达全歼敌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参加过鲁西南战役、千里挺进大别山、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重要军事行动,屡立战功。1947年获“个人二等模范”称号,194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并于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包存生转业至东乡工作,直至1982年离休。
和平年代,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作风和共产党员的本色,生活中勤俭自律,坚守“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原则。物资匮乏时,他拒绝向单位要油票;住院时不愿多花公家钱,他执意提前出院。他重视家风教育,常以亲身经历教育后代珍惜当下。其大女儿受其影响,21岁入党并在岗位多次获评先进;曾外孙曾博宇也在他的言传身教下,积极服务社会,主动承担志愿服务工作。
包存生一生秉持“守住底线、帮助他人”的信念,以朴实言行诠释着抗战精神的当代意义。他的故事不仅是一段个人抗战史的缩影,更成为凝聚家风、影响社会的精神力量,彰显出一名老党员历经烽火而初心不改的崇高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