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银百高速公路湄潭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15时47分,当民警对一辆贵D籍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经核查,驾驶人姜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乘坐于副驾驶的女友白某,却是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车主。
随着调查深入,一段令人警醒的行程被还原:白某与姜某驾车自铜仁前往湄潭。途中,白某渐感倦意袭来,明知男友姜某并未获得驾驶资格,却在某服务区内轻易将方向盘交到他的手中。对无证驾驶潜在的巨大风险,两人竟都选择了视而不见。直至抵达湄潭东收费站,才被高度警觉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最后,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白某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驾驶人姜某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二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和严厉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