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厂职工已将诉求反映至新任厅长武忠旭。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吉林省吉储橡胶厂2017年8月28日登记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看,这是一起由备案行为引起的维权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备案登记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建议通过由做出备案行政行为的机关进行自行纠错处理。
结语:
省市场监管厅对吉林省吉储橡胶厂主管部门“非法变更”“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改变集体企业所有制性质”、“怪胎企业”(省厅登记、住所地在绿园区,主管部门却在宽城区;实际为集体企业,却被政府机关100%控股;2005年营业执照已被吊销,2017年竟又“起死回生”获得新执照!)等等的争议,主要根源直指行政权力行使的边界与程序的合法性。省市场监管厅2017年8月28日的备案变更登记,在申请主体、材料真实性、程序适用性等方面均涉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而后续七年间对该事件的拒绝调查处理与消极回应,未能有效澄清疑虑、解决矛盾,反而加深了橡胶厂职工对监管公正性的质疑。
此案不仅关乎一家集体企业的生死存亡和集体企业职工的切身权益,更且幻婢底樱痴粘鲆婪ㄐ姓⒐娣兜羌浅绦颌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以及有效监督行政权�Φ闹匾杂虢羝刃浴8檬录钪杖绾我婪ㄒ拦娴玫焦恚し傻淖鹧嫌胧谐〉墓剑蛟炝己玫氖谐〖喙芰煊蛴袒肪常鞣浇中刈ⅰ�(杨光)
原文来自搜狐:https://www.sohu.com/a/924902613_122010085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王淑英陈宇等竟然沦为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元凶?
吉林省律协会长田大原用伪证删稿掩盖与陈宇王淑英合谋霸占集体财产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