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致贤妻
刘国星
同舟共济意相连,以沫相濡爱不迁。
曾绾青丝描黛色,何辞霜雪退华年 。
偶因杂事相争持,总有初心互挂牵。
时已黄昏携素手,双珠共浴凤凰泉。
刘国星,吉林柳河人,通化市作协会员、柳河县作协理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400余篇,微刊发表作品3000余件,部分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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