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份生效判决、一项清晰的股权查封,本应是债权人权益的 “防护盾”。然而,在执行局长钱双平的主导下,这场司法保障却异化为持续 4 年的 “空转”:首轮查封的 30% 股权纹丝不动,法定执行时限沦为废纸,债权人的血汗钱在拖延中持续缩水。当司法程序被人为搁置,受损的不仅是个体权益,更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根本信任。
法定时限成 “纸上条款”:53 个月的 “零执行” 刺痛法治底线
2021 年 3 月 30 日,蜀山区法院以(2021)皖 0104 财保 127 号裁定,首轮冻结周晓东持有的湖北融顺置业有限公司 30% 股权,为债权人代敏奇 325 万元借款债权筑起法律屏障。同年 9 月,该院(2021)皖 0104 民初 4628 号民事判决进一步确认了债权的合法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执结”。这是司法效率的底线,更是债权人的期待。但在钱双平的管辖范围内,这条铁律被彻底架空。
截至 2025 年 8 月,53个月已然过去 —— 是法定时限的 8 倍。被查封的股权既未启动评估,更未进入拍卖程序,甚至连基础的处置计划都未见踪影。股权作为登记明确、权属清晰的资产,处置流程成熟规范,蜀山区法院 4 年余 “零动作”,绝非 “执行难” 的客观局限,而是执行局长钱双平对法定职责的刻意漠视,对债权人权益的公然无视。
跨域协作成 “空谈”:五次沟通、四次商请函为何石沉大海?
与蜀山区法院的 “消极躺平”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的积极推进。作为该股权的轮候查封法院,广水市法院为执行沈洪涛与周晓东案,曾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2022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27 日四次发出《商请移送函》,此外,广水市法院法官及领导还 5 次亲临蜀山区法院,与钱双平及相关法官沟通协调,均遭拒绝。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场 “执行僵局” 背后或涉虚假诉讼。据《中国庭审公开网》2021 年 6 月 28 日 “代敏奇诉周晓东、湖北融顺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庭审录音显示,周晓东明确否认向代敏奇借款;知情人亦多次向钱双平反映此案涉嫌虚假诉讼,要求调查,却被钱双平其以 “与我无关,我不管” 回绝。
为阻挠执行,钱双平甚至在 2023 年 6 月 6 日向广水市法院发函,以 “轮候查封不产生效力” 为由要求广水市法院停止拍卖。事实上,广水市法院的方案完全合法:不仅提出 “合并执行”“优先保障首封债权”,承诺 “优先实现代敏奇债权”,更已完成前期准备,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启动司法拍卖,彼时 30% 股权估值达 1710 万元,足以偿还代敏奇全部债权,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超一年未处置可移送执行” 的规定。 但钱双平却以 “代敏奇不同意” 为由拒绝移送。这一理由荒谬至极:执行权是司法公权力,绝非申请人的 “私产”,岂能因个人意愿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本质是以个人意志对抗司法程序,以渎职态度破坏跨域协作。
“评估受阻” 是托词:千万元资产蒸发谁来担责?
面对质疑,钱双平抛出 “评估受阻” 的借口,但事实不堪一击:轮候查封的广水市法院能完成评估,首封的蜀山区法院为何不能?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向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调取材料,对拒不配合者可依法惩戒。蜀山区法院的 “不作为”,根本不是 “不能为”,而是 “不愿为”。
拖延的代价触目惊心:因市场波动与企业经营变化,该股权价值较 2022 年评估值已贬损超千万元。轮候债权人沈洪涛的权益被 “拖黄”,就连首封债权人代敏奇的债权也因资产缩水面临风险。这千万元损失的背后,是钱双平的消极执行,是司法资源的浪费,更是公众对 “法律白条” 的深切绝望。
公信力不容挥霍:渎职背后藏着 “猫腻”
钱双平作为执行局长,对 4 年未处置的查封资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 “故意拖延办案” 的规定,让 “司法为民” 沦为空谈。当首轮查封成 “休眠查封”,当法定时限成 “稻草人”,受损的不仅是债权人的利益,更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根基。
公众不禁追问:蜀山区法院究竟在保护谁的利益?钱双平的消极执行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利益输送?这场由渎职引发的资产蒸发案,亟待一场彻底的问责。唯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让 “纸上判决” 转化为 “真金白银” 的权益,才能重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否则,司法权威将在一次次敷衍与推诿中,被消磨殆尽。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则是这道防线的 “最后一公里”。当 “最后一公里” 被人为阻断,公平正义便成了镜花水月。钱双平的渎职行为,不仅让债权人的血汗钱在拖延中缩水,更在公众心中刻下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这场 “司法空转” 必须终结,问责利剑不能迟到 —— 这既是对债权人的交代,更是对法治尊严的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