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增设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公示信息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西向东)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七日(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起开始抓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