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后潜伏记
(节录自徐佩珩回忆录《逝水留痕》)
文/徐佩珩 图/龙莆尧 编辑/谦坤
(二十四)
有了上次的经验,到九江后,我很顺利地回到故乡。母亲见了我十分欢喜,我告诉母亲,我和瑞恒决定回夏园居住,他姐夫是来往于广州及内地自由区做生意的,瑞恒间中会去广州料理维持,我们的生活费,全由他姐姐给与,他们还没有儿女,把我们当做家里人一样。我回夏园居住,这样我可以侍奉父母,彼此之间也可以有个照应,而再过几年,我们才又回转去侍奉瑞恒的姐姐。母亲听后,十分赞成我们的做法,第二天便和我去打探租赁房屋的事,因夏园有俗例,出嫁了的女儿,不能与丈夫同居于娘家的屋子,要住下来,得要另租别地。与父母分住,这正合我工作的要求,有这俗例,省去了我要父母分住的诸多解释。
与母亲相熟的耀开哥有一位自梳不嫁的姐姐叫换聪,她大半辈子在外做佣工,最近回村向别人典了一间屋,准备将来年老退休时居住,地址就在夏园邻近的东湾村,这屋正空闲着,问过换聪,她愿意租给我住。东湾是一条小村,常受夏园的歹人欺负,所以有钱的人都去了别处,剩下穷的在家里挨苦。村里的房屋倒塌了很多,也拆毁了很多,民居不甚连贯,显得疏疏落落,给人一种荒凉的感觉。
我随母亲去看过这房子,房子坐落在夏园村石门市尾与东湾村交界的一条巷子里,整条巷子只有两间完整的房屋,而且两屋相隔有一段距离,其余都是断壁残垣,凑巧的是,这另一间屋住的恰好是春桃姐的亲哥嫂,春桃姐的哥哥去了打长工,嫂嫂和一个女儿也常去做短工,剩下一个小儿子,到处游玩,在这里居住,足够清静。这屋内里有一厅两房,一厨,一天井,另有一个柴间。家里有水井,吃、用的水不用出外担,一切都合我的要求,于是我当即决定,就租住在这里,并约定我回沙坪把生意料理妥当即搬来居住。(未完待续 欢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