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证”逼路,谁给你飞扬跋扈的权利?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2025 年 7 月 22 日,广西防城港市民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 SUV 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的狭窄村道上,与对向行向的一辆黑色奔驰 SUV 相遇。因会车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奔驰女司机侯某某要求李某某退行让道,在遭李某某拒让后,她出示了一本印有 “行政执法” 字样的证件,车内随行的一男子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李某某感到不满,于 7 月 31 日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引发了网友热议。
在广西防城港这起“亮证逼路”事件中,女司机侯某某的行为,被网友认为是飞扬跋扈,她亮出丈夫的行政执法证试图迫使对方让路,并说出对方的姓氏和住址。这种行为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和对特权现象的质疑。事后,经查实,奔驰女侯某某并非公职人员,而她所亮出的证件是其丈夫黎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其丈夫黎某也只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的二级消防士而已,但他违反了证件管理规定,将证件随意放在私家车上,导致其被非法使用。据悉,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侯某某的丈夫黎某采取了立案调查。
该事件发生后,遭网友怒喷,这又是一个赤裸裸的“我爸是李刚”的现实版。在此事件中,侯某某的行为涉嫌违法。非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证施压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此外,她泄露他人住址和姓名等隐私信息,也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随后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也引发了争议,当地派出所民警在介入时,要求视频拍摄者删除内容并道歉,甚至以 “涉嫌侵犯隐私” 为由威胁拘留。这种处理方式被认为存在 “选择性执法” 的嫌疑,对女司机的隐私保护过度,而对受害者的隐私泄露问题未予足够重视。
实话实说,就广西“亮证逼路”这件事,我觉得从头到尾都充满了戏剧性。首先是有钱有势的奔驰女司机,仗着手里的所谓“工作证”强行让路,这不是活脱脱的前些年“我爸是李刚”吗?试问一下,难不成奔驰豪车的引擎盖下还能藏着特权?这还不算完,更离谱的是,相关部门居然直接派警察上门,要求拍摄者删除视频。这一波操作下来,让人不禁要问: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吗?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平民百姓看到一些“不靠谱”的事情,总想拍个视频发到网上。这本来是法治社会下,公民行使监督的权利,结果反而被找上门去“喝茶”。弱弱地问一下,如果没有这段视频曝光,这件事情会不会就悄无声息过去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我们这个社会很多人的一个心态。也许你会觉得这种事跟我有一毛钱关系吗?如果你是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或许今天发生在奔驰女司机身上,明天可能就轮到了我们身边的某个人了。权力的边界一旦模糊,受伤的必定是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从奔驰女司机的“牛气冲天”,到民警上门删视频,这一整套操作下来,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权力失范”案例。这波事件发酵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女司机个人素质问题或者民警执法方式的问题了,更是整个社会对公权力边界的深刻拷问。我们不仅要问:谁给了某些人“特殊通行证”?我们又需要怎样的媒体和社会氛围,才能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该事件暴露了特权思维和公权力使用中的问题,提醒相关部门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公权力的使用,确保在处理纠纷时公正、公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说,无论你官居要职也好,还是拥有泼天财富也罢,敬畏法律,才是明智之举。
(文中图片选自网络)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