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安徽省纪委监委领导:
您们好!
我知道您们百事丛集、宵衣旰食,故举报人实在不想、不愿叨扰您们,但迫于无奈,现就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滥用职权覙缕如下:
举报人:陈德珍。
被举报人:刘莹,系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
举报理由:
诬告陷害、擅自动用警力、深文周纳炮制冤假错案。
举报事项:
请求安徽省纪委监委责成马鞍山市纪委汇同及和县纪委监委对被举报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查处!
事实与经过:
1995年,我家在和县二窑厂订购了12万块砖,取出了3万块砖,剩余9万块砖在二窑厂。后和县历阳镇政府在举报人及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二窑厂的债务一纸批文违法转给了橡胶公司,这一任性操作,导致举报人的债权凭空消失。
为此,举报人向其讨要说法,均被当地政府忽悠、延宕拖拉至今已是长达21年了。2021年,举报人与历阳镇政府达成砖款赔偿协议,未曾想到“协议”在刘莹书记公权滥用之下嬗变为偷梁换柱――变成了“拆迁预支款”协议(协议就是砖款赔偿,与拆迁风马牛不相及。协议约定先付十万元,另外十万元尾款于2022年12月16日支付。谁曾又会去想:政府尚无诚信?到了约定时间,该镇政府却毫无公信力,拒绝支付尾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被刘莹书记肆无忌惮的践踏全无。
举报人于2022年12月28日,乘坐G110号高铁从无锡前往北京,向上级部门反映这种违法违约毫无诚信的肮脏龌龊之事。令人匪夷所思,又细思极恐的是:当天被举报人报警说谎,说举报人没有武道明的授权委托书(已经庭审调查、质证,证明被举报人说谎,在签订协议当天该镇政府就已经将授权委托书拿走了),并且被举报人在2021年一行多人特意到武道明处了解情况,武道明告知被举报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举报人有权利享有。被举报人明知事情经过却报假警诬告陷害举报人,并丧失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滥用发挥到极致――在天津张家窝派出所亲自指挥参与抓捕,使举报人蒙冤入狱365天。
因该镇政府违法转让债权,致使举报人上访产生了路费损失6160元。在2021年经过协商后许明根向其领导张修好汇报协商,并承诺赔偿(有3天协商时间),而今却颠倒黑白,滋事诽谤举报人向许明根强拿硬要?这一揶揄、滑稽的背后却是人性扭曲、道德沦丧。
如果举报人真的有罪,向许明根强拿硬要的话,许明根为何在当时(即2021年)不报警呢?却偏偏在一年之后,该镇政府不守诚信、不付尾款,致使举报人去北京维权的时候才报警呢?无疑,这一栽赃陷害将“法治中国”踩在泥底,凸显出权力傲慢的“精髓!”
此案件清澈如镜,一目了然――是人为采用深文周纳,昭然若揭了公信力溃烂如脓,导致举报人由一个受害者变成了蒙冤者。
2025年7月12日,我发了一条刘莹报假警的微博,又导致蒙受了18天的行政拘留处罚。令人费解的是:诽谤个人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才能处理。
况且,被害人需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停止诽谤行为、赔偿因此造成的名誉及损失等,并需提供相关的事实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材料。
行为人必须捏造无中生有的虚假事实,否则不构成诽谤。造谣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造谣诽谤罪的主要要件:捏造事实:行为人必须捏造虚假事实,即无中生有,编造与事实不符的信息。由此可见,我并没有发布虚假信息,又何来“诽谤”一词?
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即被害人需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启动刑事程序。若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或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刘莹虽为公务员,但这里只能作为个人,所以只能由本人提起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介入则为假公济私,滥用职权 。
由此可见,违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一)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
(三)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
曾经,山东省平度“王丽书记事件”:“我有一百种办法刑事你”成为了“网红”。王丽书记与刘莹书记相比实则是“小巫见大巫”――无法相提并论!但“王丽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了山东省委,青岛市委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赴平度展开调查……。
刘莹书记何时能引起各级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展开查处?敬请社会所有正义人士共同关注!
举报人:陈德珍
2025年8月2日
公安跨省抓捕,只为“斩断发声”
此前,笔者为陈德珍在自媒体、社交平台发布了帖文后,于2024年6月期间,和县公安不惜跨省抓捕笔者,其目的是彰显和县公安的“雷霆手段”,扫除一切正义言论为刘莹书记“保驾护航”。固此次陈德珍在微博上发文称,刘莹书记报假警后被行政拘留18天,此就不言而喻。
事后,得知和县公安民警在笔者居住的小区“蹲守”了几个晚上。他们丝毫不惧蚊虫叮咬、不惧长途驱车的疲惫,如果用此种“敬业”的精神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社会甚是温馨。
如果用此种浪费司法资源,去救助救济贫困学生及贫困家庭,该是何大的善莫大焉!
警察要心“正”、身“正”、言“正”、行“正”,而心“正”是第一位的,因为“心”不正,“身”、“言”“行”都不会“正”。从警察担负的职责和使命考量,一个“邪心”警察也不能有!须知,警察二字的前面有个名词“人民”做前缀,这就决定了警察所做的一切,都要和人民利益相向而行、和国家利益相向而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相向而行。
如果警察其心邪了、坏了、黑了,就会让其行为颠倒黑白,该打击的获得保护,该保护的遭受打击,即势必产生“助富伤贫”、“扶强欺弱”、“援贼驱良”、“护恶压善”的现象。为什么许多遭受黑恶势力或公权力侵害的老百姓告状那么难?为什么老百姓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回归那么难?为什么侵害老百姓的黑恶势力或官员依纪依法得到惩处那么难?为什么常常会出现作恶的人得到庇护维权的受害人反而遭受打压?陈德珍便是一个“活生生的”样本。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公正执法”如何体现?“警察”二字的前缀“人民”二字与其行为如何对应?身为警察应该懂得,坚守司法公正,依法惩处伤害百姓的犯罪,就是行善做好事。无论对谁而言,一个人所有的福报,都是其阅历的累积,人品和善良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