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的军营舞会(散文)
□叶炎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上兴起一股“跳舞热”,这股风也刮进了军营,看似壁垒森严的神秘城堡。
营区周边的厂矿企业街道学校和部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地方同志提议可以多举办一些军民联欢舞会。这可难到了我们这帮兵哥哥。为啥?因为我们大都是“舞盲”,走正步可以,跳舞嘛不会。
彼时,身为负责组织军营文化生活的宣传干事,我曾一筹莫展,茶饭不思。
部队历来重视宣传文化工作,上级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可以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基层官兵学学跳舞,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要求。
雷厉风行是部队的传统,政治处迅速拟草通知下发部队,各连队纷纷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跳舞。一时间,营区附近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学校里的音乐老师被“一抢而光”,被请到部队教战士们跳舞。
跳舞是高大上的玩意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舞种比较多,比较杂,战士们大都是土老冒,零基础,“赶鸭子上架”。怎么办?摩登、拉丁、探戈、华尔兹太复杂,整不了,我们要求从最简单的并四交谊舞开始学。
按常理出牌,按标准操作,交谊舞都是两两一组,男女搭配,搂搂抱抱,含情脉脉。这下难题大了,野战部队基层连队,飞的苍蝇蚊子都是公的,哪来女兵配对?仅卫生队有五六个女兵,僧多粥太少。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因地制宜,干脆不分男女或男扮女装,只要两个人抱在一起跟着节奏走几步就妥了。
一段时间过后,团首长要检验一下部队学跳舞的成效,要求我们以点验的方式把他们召集到团部来,“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于是,政治处做出方案,每天晚上抽三个连队到团部灯光球场举行舞会,要求战士90%参加;干部50%参加,超过部分每增加一人另加0.5分。 我们聘请了两名文化馆的舞蹈老师,加上四位营教导员,组成裁判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为最后的成绩。我既是裁判组长,也是舞会的总导演,“位高权重”,风光无限。
整整一个星期,团部灯光球场成了军营大舞台,灯火璀璨,热闹非凡。各连队将兵按个子高矮排列组合,高个子的兵,穿白色衬衫,代表男宾;矮个子的兵,穿草绿色的衬衫,代表女宾,然后男“女”配对。当悠扬的舞曲响起,球场上的灯光闪烁,大家翩翩起舞,自娱自乐,跳的是那样的投入,那样的有范,虽然有人不那么协调自然,踩脚的,绊腿的,跟不上节奏的,让人啼笑皆非……
别样的舞会,别样的风景,酿出别样的军旅芳华,令人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