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托举未来:婴幼儿托育服务立法的民生新图景
编者按:
婴幼儿照护,一头连着千万家庭的“幸福指数”,一头系着人口发展的“未来底气”。当“入托难”“入托贵”成为社会痛点,当双职工父母为孩子照护分身乏术,托育服务早已超越“家庭私事”,成为需要制度回应的“民生大事”。
本文以鲜活实践为镜,从立法破题的时代必然,到法治赋能的制度构建,再到民生温度的立体呈现,系统勾勒出我国托育服务从“探索前行”到“法治护航”的演进路径。尤为可贵的是,文中不仅梳理了广州“政医企”合作、南京智慧监管等成熟经验,更聚焦立法精进的具体方向——从责任边界的明晰到安全标准的筑牢,从监管效能的强化到服务队伍的稳定,每一条建议都扎根现实痛点,既回应“有没有”的刚需,更着眼“好不好”的提质。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解决问题,托育立法的价值在于让每个家庭都能卸下“带娃焦虑”。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幼有所育”的承诺终将化为千家万户的安心,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坚实的民生底气。
以法治之力托举未来:婴幼儿托育服务立法的民生新图景
张庆明
青岛西海岸新区的社区托育中心里,3岁的彤彤正跟着保育师用积木搭建“小城堡”,玻璃墙外,母亲李女士透过智慧监管屏露出安心的笑容。这温暖的一幕,藏着我国托育服务从“家庭私事”向“社会共担”的历史性跨越——随着《关于充实婴幼儿托育服务立法条款的建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一幅以法治护航、普惠共享的婴幼儿照护新画卷,正在神州大地徐徐铺展。
一、立法破题:回应“幼有所育”的时代之问
当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约4000万,普惠托位缺口却高达2000万个,城乡资源配置比达4:1。在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的普惠托育园乳儿班排期已至2026年,而相邻的非普惠机构月费高达8000元。这种“总量不足、质量不均、价格不惠”的结构性矛盾,让“入托难”“入托贵”成为许多家庭的心头愁。
全国人大代表杨丽婷的调研更触目惊心:超40%的职业女性因托育难题被迫中断职业生涯。在此背景下,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将托育服务法列入重点立法项目,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标准化体系”。这不仅是对民生痛点的精准回应,更标志着我国以法治思维重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的战略启动。
二、法治赋能:构建托育服务的四梁八柱
立法的生命力,在于将实践中经检验的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广州“政医企”合作模式为此提供了鲜活范本:越秀集团将年租金400万元的商用物业改造成普惠托育园,广州市妇儿中心派驻医生团队驻点管理,政府通过租金减免与运营补贴,将托费压减至市场价的60%。这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实践,在立法建议中被提炼为“财政专项投入+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度框架,为托育服务供给注入可持续动力。
针对行业长期存在的监管碎片化问题,立法建议明确“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南京建邺区的探索已验证其可行性:当地开发“红黄蓝”分级预警系统,将安全隐患、服务质量等指标纳入信用评价,高风险机构整改率达100%。这种“智慧监管”模式,未来将通过国家托育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全国覆盖,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精度。
三、民生温度:托育服务的立体升级
托育服务的进步,最终要体现在每个家庭的获得感里。长沙岳麓区的社区嵌入式托育点,以每小时30元的“计时托”解决了双职工家庭的临时照护难题,这种“小而精”的模式,在立法建议中被上升为“15分钟托育服务圈”的建设标准。数据印证其价值:每新增1万个托位,可直接创造3000个就业岗位,带动教育、医疗等关联产业发展——广州试点中,“托育师”职业认证体系已培养专业人才3.2万名,薪资较传统家政人员提高40%,实现了“托育惠民”与“就业增收”的双赢。
农村托育的短板也在立法中得到关注。立法建议明确“专项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甘肃陇南的“亲子小屋”便是生动实践:利用村级活动场所提供临时托育服务,让农村托育覆盖率从不足15%提升至40%。这种“低成本、广覆盖”的探索,正让“普惠托育”从城市延伸到乡村,让每个孩子都能沐浴均等的照护阳光。
四、未来可期: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
当法治的阳光照亮托育领域,一幅更可期的图景正在展开:长三角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托班提供了4.8万个托位,占当地总量近半;京津冀的“医育结合”服务为婴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发育监测覆盖率达95%;粤港澳大湾区的智慧托育系统实现1200家机构实时监管,家长满意度升至91%。
正如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所言:“托育服务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当立法将这些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当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科学、普惠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守护的不仅是千万家庭的幸福,更是民族复兴的未来根基。
五、立法精进:托育服务的制度细化方向
让立法更具实操性,需聚焦痛点精准发力。从五方面充实条款,方能筑牢托育服务的制度堤坝:
明晰责任体系——定调“公益普惠为主”,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社会力量参与需限费(不超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15%);家庭为照护首要责任主体,立法侧重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而非替代。将现行“备案制”升级为“备案+关键条件核查”,机构需提交消防验收、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等核心材料,从源头堵住监管漏洞。
筑牢安全标准——严禁在地下室、危房等危险场所办学,允许利用合规社区空间运营;人员配比明确“1名照护人员最多看护5名婴幼儿(1岁以下不超过3名)”,既保障质量又兼顾机构运营可持续性。对机构托育实行“底线准入+分级评估”并公示,家庭托育点简化为“登记制”(限收5人内),要求安装实时监控并向社区备案,让安全看得见、摸得着。
强化监管效能——建立“卫健牵头、多部门协同”机制,每季度开展联合检查;推行“红黄蓝”三色动态监管,红牌机构暂停运营并纳入信用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稳定服务队伍——保育人员需持初级育婴证并每年参加40学时培训,负责人需具备相关管理经验;明确薪资底线(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80%),对基层从业者发放每月300-500元岗位补贴,让托育职业有尊严、有奔头。
支持家庭照护——社区每月开展2次实操育儿指导(如辅食制作、应急救护),纳入新生儿家庭“出生一件事”服务清单;鼓励机构提供“7:00-19:00”弹性服务,政府按实托人数补贴,破解双职工家庭“上下班衔接难”。
这些条款的细化,本质是让托育服务实现“权责清、标准明、监管严、保障实”。当法治的框架愈发完善,托育服务必将从“有没有”迈向“好不好”,让每个婴幼儿都能在阳光下安稳成长,让千万家庭的“带娃焦虑”化为“育儿安心”——这,正是立法托举未来的深层意义。
《托育立法寄怀》
赤子嗷嗷系众忧,新规细酌为民生。
普惠为纲政府领,多元担责法条明。
岗分疏密防微险,监管精严护稚情。
家园共沐春晖里,待看新苗满苑荣。
张庆明,泰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泰安市原一级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