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敏锐地认识到该案件标的额虽小,但若简单判决可能加深邻里隔阂,不利于基层和谐稳定。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法官决定全力开展调解工作。1.查看现场,明晰损害:承办法官一早联系当事人来到受损果木现场,认真查看果木存活情况,清点被损数量。
2.换位思考,疏导情绪:法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各方情绪,注重从维系邻里乡情角度进行情感疏导。
3.聚焦焦点,务实协商:针对争议核心——赔偿金额,法官结合果树品种、树龄、市场价值、实际损失评估等因素,提出专业、客观的参考意见。通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放下成见,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