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男记工员的回忆
文/毋东汉
我从1961年至1971年在生产队学稼劳动,当过团支部、民兵连、生产队各种干部,和群众接触最多的头衔是生产队的男记工员。所谓男记工员,就是专给男社员记工的记工员,社员们这样称呼,区别于给妇女记工的女记工员。
我和父兄们一起干活,怀揣纸和笔,干活收工时,大家把我围起来,我三下五除二就列出当天出工名单。接着,队长就宣布全天出勤的满天工是一个工(10分)或一个二(12分)。有早晨缺席的、中午迟到的、下午没来的等情况的人,自报或别人提出,队长酌情扣分。我按队长的意见,把各人工分记在各人名下,还要在最后写下“共计X人”,给大家念一遍,装在兜里。午休或晚上,把放心寄存在我处的社员《劳动手册》摆出来,按工分单往《劳动手册》上记,记一人,在工分单上划“Ⅴ”。最后没划“V”的,等他拿《劳动手册》来了补记。有的人自己也有个人“工分单”,年月日、活路名称、工分标准写得很详细。我了解情况的,就照记;不了解情况的,略调查。还有队长、组长开的工分条子,我认识他们字迹,深信不疑,照记不漏。一般情况下,工分单和工分条子我都保存,那是我记工的依据。给地里推粪的工分单上只有姓名和筐数,队长按距离规定了标准,我按标准和筐数算出各人工分数。看水车、看水、看秧田、农场守夜、看庄稼等个人承包活路,自报,旁证或队长叮咛,都可以直接写入《劳动手册》。当时,在我跟前来记工次数最少的是饲养员,他一年只记两次工,一次在预分前,一次在决分前。他一年365个工,不扣节假,甚至还有牛下牛犊的奖励工分,标准我忘了。
我的妻当妇女队长,兼女记工员。社教时我倒台丢官,社员们却仍相信我。教女记工员兼男记工员,男、女工分都由我的妻记。她忙不过来时有我帮忙,我也是不分男、女,都记。工作组不相信我,干部社员相信我,所以“换汤不换药”,“把猫叫个咪”。社教后不久,我职务不减反增,不降反升,我感激群众信任和原谅。
在我当男记工员和后来代男、女记工员的整个过程,我回忆,我们队三、四十户,男女劳力90多人,没有一个人冒充、多报、慌报工分的。我也没给任何人多记或少记一分工。
“工分工分,
社员命根。
职务虽小,
重担千斤。”
我深知工分对社员的重要性。
干部开会的工分,的确存在“一刀切”现象,因为他去开会,好好听来没有?谁知道。发言的与不发言的,记笔记的与打盹的,工分是一样的,都是10分工。还有,晚上农场守夜,一觉睡到天明是8分工,彻夜睁眼巡逻还是8分工。
后来上水库劳动,有计时和计件两种记工方法。我不是记工员,是连队副指导员,我得带头劳动,遇到领导开会,我才能歇会儿,但晚上开会熬夜不计工,白天照常上班。计时是难以计量的活路只好记时,例如巡逻。记件是有数字为完成任务标准的,数字不够要扣分。
记忆中,我们生产队没有什么“懒汉”,大家都很勤奋,起床一个比一个早。当时,王某某是生产组长,他没有钟表,有一次,把月色当天明,慌忙吹哨子,催大家上工。大家笑他,有诗为证:
“王某某,
半吊子,
鸡啼半夜吹哨子。”
长安方言,“半吊子”是过分勇敢,不顾安危,言行出格,不够靠谱的意思,略带点贬义,稍有些赞扬,与“二杆子”同义。
人们心向集体,很少有人偷懒,因为工分少了分粮少。那年过秦岭掮扫帚,“铁丝穿尿罐——硬系(戏)。”去了,每人得五个工,五斤粮;不去的,罚五个工,五斤粮。我刚回乡,肩膀尚嫩,我一回掮八个扫帚(约百斤),挣四个工、四斤粮,免罚。我共参加三次,练硬了肩膀。
那时,也有极个别人不遵守集体劳动纪律,出外私人挣钱的事。我在太乙宫看到过宣传展品诗配画,诗曰:
“派活不做(方言读奏),
提笼贩兔。
王曲跑,
太乙宫赶,
杜曲引镇不嫌远。
谷子荒咧,
我淞管(不负责任)。”
综上所述,“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是生产队分配原则,“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并非“大锅饭”。“生产队培养懒汉”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及“吃大锅饭”等言论,若非无知,就是别有用心。用污蔑生产队社员的言论证明“分田单干”的“优越性”,丝毫没有说服力。因为计件记工就是小范围承包,饲养员实际上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早已有之。牛下了牛犊,只奖饲养員嘛。若“干多干少一个样”,还要记工员干什么?
2025-7-17-于樵仙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