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
我叫何某某,也叫前田某某,祖籍福建福清。在海边长大的我,从小就有一种敢拼、敢搏、敢闯、敢干的内驱力。在上世纪90年代,我向往东瀛的繁华与喧嚣,又想以外商的身份抓住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几经努力,我以日本浪人在东北开拓团遗孤的身份,于2006年获得了梦寐以求的日本籍。从此,我便以外商的身份,大大方方地混迹于八闽政商两界,尤甚是政法系统,从领导们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骨干时就结交、往来,情深意切,知根知底,为我的金钱帝国保驾护航。

我的企业叫某田集团,在福州市中心红极一时的凯哥夜总会原址,建了一座大厦。我时常在夜深人静时站在大厦顶层会所,与这块地上原先的主人陈凯(原福州黑老大)隔时空神交,回溯着政商界兄弟们谈笑风生、觥筹交错、莺莺燕燕的场景。大概正是传承了陈凯的风骨,使我确信,要捍卫我的金钱帝国,缺少不了权力的保护。
我在公安、法院系统有很多好兄弟。从他们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骨干时,我就与他们交往、为他们投资,这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感情,当然还有利益捆绑,我帮他们理财。好在我对人的投资眼光不错,所以在2010年代起,当我的兄弟们成长、发迹、当权时,这股交织多年的感情开始发光发热,我成为了公安、法院的人民监督员,赋予我便利进出公安、法院,咨询、研究、监督、过问案件的便利。
我的某田集团,只做了几个小的房地产项目亏了钱,但是我擅长的最主要的金钱生意就是赚利差,赚高额的利差。我的老婆林某某,背靠我某田集团,在福州长乐当地是很有面的富婆,因此长乐当地很多民间资金,都可以顺利被我募集,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月利息一分半到二分之间。再加上我从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这些金融机构骗取的低息贷款,月利息不到半分。当然,还有我帮政界兄弟们打理的钱,给他们的投资回报大概也就是月利息一分半到二分。转手,我把它们借给地产商用于解决资金缺口,就是急钱,大概收四分到五分利息。我因此成为多个闽系地产的最大放贷金主,不乏有利嘉集团、宜发集团、福晟集团、滨海地产等。在房地产行业上行期,我赚得盆满钵满,同时我也是丰泉环保上市公司的最大金主。
但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期,这些地产商资金枯竭,即便本金已经偿还,高额的利息却无力支付。因为我的资金并非自由资金,资金来源有成本,我赚取的是高额利差,光收回本金是不够的。所以我要求这些地产商要么将名下房产先过户给我或者我太太林某某作为担保物,最终实际占有这些房产。要么在友好合作期间,我熟悉地产商或生意对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于是对这些地产商或生意对象进行各种游说、逼迫,导演我太太林某某上演苦情戏,一哭二闹三上吊,迫使他们帮我写下巨额欠条来应付金主、让这些金主不要在我这发生挤兑、让金主们相信放在我这的钱是投资有路的为借口。这些欠条往往是由我亲自制作,对以往数百笔往来账目中随意截取十几笔,凑出一个金额,让他们帮我太太林某某签欠条。但实际上,很多欠条所载本金数额都是虚构的,很多都是高额利息充当本金,很多欠条上的往来账根本就已经完成了,我自己都不记得具体情况了。而因为这些地产商偿还的本金都被我挪作偿付旧借款,拆解给别处进行借贷生意。资金生意嘛,借新还旧、让资金池里的水流动起来、击鼓传花,才能保证我的收益及运转。
只有赚这些有钱人的钱,才像薅羊毛一样容易。比如对福晟集团的董事长潘伟明,经过我不懈努力地对外宣传,福晟集团欠我十几、二十亿元的债务,已经成为福州民间众所周知的“事实”了。2020年初,我趁福晟集团刚被世茂集团接手、管理层处于混乱且不明确福晟集团历史资金往来之际,从数百笔与福晟集团体系的往来账中随意抽取了若干笔往来明细作为借款附件,称是福晟集团欠款。逼迫福晟集团管理层签订两份借据,并导演苦情戏要求福建六建集团及潘伟明个人承担担保责任。一张近5亿元的借据于2020年8月签署,倒签至2020年2月10日,当时我让我太太跟我演双簧,上演各种戏码骗福晟集团潘伟明签借条。实际上,“借据”近5亿元早已还清。
2021年4月19日,在广东商会大会上,我到福州潮福城大酒楼,拿起两把菜刀追砍正在主持商会会议的福建省广东商会会长、福晟集团董事长潘伟明;在见山文化馆茶室,我抄起烟灰缸砸得吴菁血流满面,在福州,我想X谁就X谁,这种强力的威慑是我讨债成功的秘诀。
之后,我将这些不真实借据的债权转让到我控制的第三方公司——森某佳投资公司和宇某投资公司名下,再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律手段,来诉讼讨债。我交往十多年的公安、法院朋友,以及我在公安、法院的人民监督员身份,甚至我日本人的身份,这时会派上重大作用。比如对福晟集团,在审判层面,我用这些借据作为核心证据来起诉,诉讼阶段超额冻结保全福晟集团的全线账户,至其公司实际运作瘫痪;在审判阶段一口咬死借据这一核心证据,以历史往来账众多为由要求审判法官在没有审计双方间巨额往来账目的情况下便可作出于我有利的判决。这一切的司法操作,只要有我的好兄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某领导疏通说情的情况下,诸如此类债权就可以迅速法定化。在执行层面,也托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某领导从旁协助的福,更重要的是我的好兄弟华哥背后更加强大的公安和法院人脉,加上对经办执行法官实实在在的好,潘伟明在2025年被我用司法诉讼及公安撬了约1.9亿元来买平安。
这1.9亿元,没有经过法院环节,直接由当事人支付到福州宇某公司指定的账户,500万我给了某领导,450万我帮搞潘伟明的某经办人员还了赌债,给了闽侯华哥及他背后的兄弟们5000多万,还了原省厅某领导及其家族放在我这里放贷的8000万,还了原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某行长放在我这里放贷的2000万,不过我自己也留了2000多万口袋,以备不时之需,万一哪天情况不对,我继续东渡日本依然可以逍遥自在。不过2000万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还要继续用司法方式去敲诈福晟的钱。本来闽侯华哥那只要执行款的20%即3000多万,但其临时给我诸多理由,说付出很多,托了很多各级法院和公安的好兄弟,且允诺继续复制这种模式帮我搞定更大的一笔对王子乐、吴菁、美鑫捷、上海爽飒等约6亿的债权。我想本就是“空手套白狼”“打土豪”“捞财”,也不敢得罪闽侯华哥和他身后的省厅、省院大佬们,也为了更美好的利益,也就爽快应允了。
虽然我弄回了2个多亿现金,不过别指望我还下游老百姓的钱。2020年4月我老婆林某某向郑若男夫妇借了8000万,被我们搞的倾家荡产,上次还哀求我给20万生活费,我用这个钱买茅台、请领导吃饭岂不是更好,怎么可能给这20万呢,我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呢?毕竟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欠的债也没有还。
我的总部大楼是典型违章建筑,是我迎来送往、围猎官员、招待兄弟们的红楼,每当在这里红绸交错、推杯换盏之际,我感觉志得意满,心潮澎湃。所以哪怕是违章建筑我也能用它贷到款,因为我的女儿是优秀的,嫁了一个好人家,我的亲家陈某某,作为厦门国际银行领导神通广大,我准备再去厦门国际银行叫亲家陈某某帮忙融2~3亿回来。
我太太林某某已经和我法律上离婚了,当然事实上我还是要和她在一起,不然她给我把所有事情、套路抖出去,最终灭顶之灾还是要砸到我头上,所以我必须控制着她。而且,她名义上对外担负巨额债务,也与我无关;反而,我可以对她从别的土豪那骗来的借据以转让债权到第三方企业的形式进行司法诉讼追偿,请法院兄弟们助力司法审判和执行,再请公安兄弟们以雷霆手段惩办拒执罪的方式从这些土豪手中撬钱。一单做完接着做另一单。我“人民监督员”以及日本人的身份使得我畅游在法院和公安,监督司法和监督刑事犯罪的道义制高点总是不会错的,特别是有我闽侯华哥兄弟们助阵加持的情况下,玩转整个生态链,纵横无阻。在整体经济形势看不到明朗化的今天,用这种相对蛮横的方式占据财富、分享财富,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生财之道吧。至于我对不起的那些大老板,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也就往事随风吧。(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