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无物:工商银行龙口支行系列违规透视系统性问题
……导语:愿理性之光与人文关怀如彩虹恒在,谨此致敬——洞察惟真,守正持心,人民金融的尊严,终需以敬畏之心守护寻常烟火!
二、 内控失灵映射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
上述触目惊心的案例,生动勾勒出龙口支行及其管理体系中深植的“四风”病灶:
形式主义(制度空转,检查失效):
尽管建立了如“反洗钱领导小组”、“客户风险分级”、“交易实时监控”等表面制度框架,但信贷与外汇核心业务连续、重复的违规,暴露了这些流程实际处于空转状态。
监管罚单反复指向“贷后管理不到位”,证明其风险控制检查仅仅是“走过场”,未能发现或有意回避实质性问题。
官僚主义(权责错位,漠视诉求):
权责倒置与追责虚化: 管理层(如时任行长)对重大违规承担极低责任成本(仅“警告”),问责机制失效。高层腐败(如李明、孙建勇案)进一步腐蚀监督体系根基。
服务职能的严重异化: 强制扣划退伍军人存款、对法律文书执行长期拖延或变相抵制、将无辜权益人标记为“追偿对象”进行恶意催收,将本应服务人民群众的业务流程异化为侵害群众权益的工具,是典型的“官本位”思想和权力傲慢。
责任推诿、效率低下: 将自身问题(如发送错误催款函)推卸给上级(声称“不知情、非己所发”),面对问题推诿塞责,懒政怠政特征明显。
深层管理缺陷:
人力与科技双短板: 员工专业素养不足(如关键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合规意识和反洗钱技能)、风险防控信息技术落后(系统无法有效支持合规管理,甚至被用于恶意操作)。
组织结构冗余低效: 部门增设导致职能交叉重叠,资源分散,决策链冗长,严重制约内控指令的有效传达和执行。
三、 从个案到系统:深层根源与制度性危机
龙口支行之乱象,根植于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制度缺陷:
合规文化缺位与利益驱动扭曲: 山东工行及其分支长期“屡罚屡犯”的核心在于,在追求短期业绩(如贷款规模、市场份额)的压力下,合规要求被系统性让位于业务冲动。孙建勇案中“在贷款审批中为他人谋利”正是权力寻租链条的明证,扭曲的激励机制使得合规经营成为空谈。
监管韧性不足与违规成本严重过低:
监管处罚(单次罚款多在25-70万元区间)对于分支机构威慑力不足,未能有效覆盖违规收益或形成足够沉没成本。
个人追责力度过轻(以“警告”为主),缺乏职务禁止、取消任职资格、市场禁入甚至追究刑责等更严厉措施,对“关键少数”难以形成硬约束。
相较于中央纪委通报中揭示的全国范围内“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的高占比(84.1%),金融领域同类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显得严重不相称。
“责任转嫁”机制的温床: 考核压力、利益联结、问责缺失等因素共同催生了前文所述的“欺善怕恶”的责任转嫁机制。在法律裁决已明辨责任主体后仍骚扰非责任方,是其公器私用逻辑的极致体现,也是制度性不公的赤裸表现。(未完待续)
图片/“光明奇正”全网资源。
口述/年近七旬边疆退役老兵。
文字整理/石敢当太阳族徽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