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李宝智

市井之中,常闻高声语:“我犯法了么?”说者理直气壮,俨然守法自得于胸。然而,这理直气壮,却每每使我心中怆然:法律不过是社会秩序的门槛,人立于门槛之内,便真能算作善人?
我常见某些人,身披“守法”的光环,其行却如芒刺在背。在菜市场,有人以“未犯法”为遁词,欺行霸市,肆意提高价格;在公司里,亦有人冷眼旁观,袖手于同事困厄,却不曾越雷池一步。法律只规定人不能做什么,却并不强迫人该去做什么。因此那“法律未禁”的冷漠、欺凌、袖手旁观,便如阴冷角落里的霉菌,悄然滋生着“合法之恶”。
古时子产铸刑书,将法度刻于鼎上,当时便有人忧心忡忡:“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百姓懂得法律边界之后,便只畏惧其底线,却可能丧失内心敬畏与道德自省。这恰似划下一条底线,众人便群聚于此线之上,却不愿再向上挪动一步。法律铸成的铁鼎虽威严,终究无法丈量灵魂的高度;当人只以“不触刑”为最高圭臬,道德的星空便日渐黯淡。
法律之“门槛”以内,尚横亘着一片广袤的灰色地带。法律如一张巨网,网眼之间,不知多少冷漠、狡诈、欺凌在暗处穿行,横行无忌。人们于此地,竟能毫无负担地以“法无禁止”为通行证,心安理得地行走——这岂非一重深不可测的道德深渊?法律约束的只是行迹,却照不进灵魂的幽微角落;那里藏着的蝇营狗苟,纵使未越雷池,亦足以蛀空世道人心的梁柱。
人不能仅满足于守法。道德之境界,是超越法律门槛之后,自觉向善的登攀。证严法师曾言:“道德是提升自我的明灯,不是呵斥别人的鞭子。”法律如鞭呵斥我们远离深渊,道德才是头顶朗照的明灯,引导我们向上跋涉。当人主动扶起跌倒的老人,为迷路的孩子引路,在他人危难之际伸出援手,这些行为早已超越法条义务——此乃人性光芒的主动迸发,心灵深处对善的执着追求。
法律设下的最低标准,只能阻止我们沉沦为鬼;而真正成为好人,却需我们以良知为引,向上仰望星空,自觉朝善而行。为善的自觉,并非出自外界胁迫,而是源于内心的道德律令,如星火点亮自己,也照亮人间。
人立于世,守法律之底线,不过如树生根于土地;而追求道德的高峰,方是生命向天空舒展枝桠的姿态。真正的善良,是那主动递给乞丐一碗热饭的手,是给迷途者耐心指路的声音,是在所有“本可不做”的缝隙里,人依然选择去做的微光。
俯仰人间,请记得:法网恢恢,只网住魑魅魍魉;唯有人心深处那盏自觉向善的灯,才可照亮自己,也照亮世界崎岖的路途。
2025年6月27日 千阳李宝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