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员 吴桦源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该市自然资源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正式启动该市归侨吴先生诉当地某企业债务纠纷案件的执行程序。
涟源市人民法院严格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和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工作。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造成归侨、侨眷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2020年6月,离乡40载、祖籍涟源的老挝国琅南塔省《老中经济发展促进会》会长吴先生返乡投资兴业。
2024年初,吴先生就当地企业拖欠其十余年的债务向涟源法院提起诉讼。
该市侨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有管辖权的娄底市侨联、娄底市委政法委、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均高度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就专门法律与部门法律等方面的业务进行多次研究、会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终审判决后,吴先生向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执行。
涟源市人民法院收到吴先生申请执行书后,以专门法为主、以部门法为辅,迅速展开研究如何依法保护好归侨合法权益。
6月25日,该院严格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严格依法向相关部门下达了依法执行通知书。
6月25日下午至6月26日上午,30多万在老挝国投资创业的湖南藉(更多涟源籍人士)得此喜讯后,纷纷向吴先生打来电话或发来信息求证其真实性,吴先生作出客观诠释后,这些“海外游子”为家乡法院切实在为海外侨胞、归侨返乡投资建设家乡依法“保驾护航“的行为深深感动!更加增添了一部分华侨准备返乡投资建设家乡人士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