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救赎的不朽之作
——《红字》读后感
陶玉山

任何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红字》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海明威说:“《红字》是一部可以提高人们艺术水平的好书。”仔细说起来,我们阅读的每一部好书,都是一位智者的倾心相授,是一次跨越时空的心灵对话。《红字》这部书通过象征主义手法(譬如,红字象征耻辱与灵魂,监狱象征死亡等)和细腻的心理刻画、环境烘托、以及对人物形象的塑造,使作品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充分展现了19世纪美国社会的宗教、道德与人性的复杂纠葛,揭示了清教压抑人性的本质;探讨了道德、罪恶、救赎及人性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类道德困境的普遍性,可以说是写透了人性。说明道德标准必须结合人性考虑,不能僵化死板。而真正的救赎来源于对自我真实性的接纳与超越,而非单纯地接受社会规范。鼓励人们勇敢面对内心真实,超越外界标签,在自我救赎之中实现精神的升华。不可否认,作者的这个观点在当时无疑是骇世惊俗、大逆不道的,即使放在今天,也是有超前意义的。霍桑通过书中所讲述的这一非常有代表性的悲剧提醒我们:道德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和灵魂的和谐。《红字》自1850年首次出版就引人注目,得到广泛好评,是一部美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所谓“红字”,当时政教合一的政权规定,男女通奸胸前挂一红色的A字作为惩罚。A是英文“通奸”一词的第一个字母。《红字》是特别多义的,它有非常多的可能性展现在你的眼前。不同时间、不同心境下阅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它的篇幅太过短小(翻译成汉语不过15万字),但涵盖容量非常广阔,简直不可思议,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确如此。你可以读十年,几十年,而且几十年你也不能真正理解穿透它。这也是它出版这么多年,一直为人重视、成为不可多得的经典名著的一个原因。
《红字》以当时严苛的清教规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故事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通奸罪”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精神世界;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怀,层层推进、条分缕析地深刻探究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问题。通过“红字”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女主人公海丝特的勇气与罪孽并存,丁梅斯代尔的隐秘与良知挣扎,共同构成对“善恶二元对立”观念的挑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了丰富的象征意义。
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这世上最美的风景,莫过于灵魂的相遇。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是随便遇到的,缘分都是上天的安排。雨果说:“爱情是女人的安慰。”海丝特这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和丁梅斯代尔相遇,这两个渴望生活美好的孤独灵魂遇到了一起,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和希望的象征——一个可爱的女儿,他们没有辜负这难得的相遇。他们的纯粹神圣的爱情,让我们明白:公开的不一定是最爱的人,不公开的一定是最爱的。他们的所作所为,无疑触犯了严苛的清教教规。后来,海丝特由于怀孕,东窗事发而入狱,在监狱生下一女孩,取名珠儿。有些东西,只能一个人去面对。海丝特坚决不说出她的同犯,而被带上了象征耻辱的“红字”,公开示众……
尊严比多活一天更重要。被人理解是幸运的,但不被理解未必不幸。每个熬过黑夜的人终将明白:真正闪耀的星辰都是自己点亮的火种。柔软不是脆弱,而是另一种坚韧。由爱而生的勇气,足以抵抗世间所有的孤独。海丝特以勇敢和善良对抗社会非议,她通过隐秘抚养女儿和无私帮助他人的方式,得到了人们的原谅和宽宥,最终将代表罪恶的“红字”转化为道德标志,充分体现了个体精神力量对社会的潜在影响,以此突出深化了“通过承受痛苦实现自我救赎”的这一主题思想。丁梅斯代尔在海丝特的影响下,毅然选择在大众面前承认罪行,并公开忏悔。他通过自我剖析和自我反省,实现了精神解脱和灵魂净化,展示了直面错误的重要性。
弗洛伊德说:“人们爱上的,往往都是与他们相似的人,或是他们曾经的那种人,或是他们想要成为的人。”通过阅读整本书,我们可以清晰无误地看到,作为作者是抱着同情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的态度写得这本书的。他俩的这种爱情行为虽然为世俗所不齿,为教义、戒律所谴责,但是,却表现出了对不合理婚姻的反抗和对自由、纯洁爱情的追求。
真正的好书,蕴含着无尽的智慧与力量,给我们的人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改变,值得我们反复研读,每次翻阅都会有新的收获;每次品读都能让我们距离更好的自己更近了一步。我们阅读一本书,不能只看故事情节,更要用心去琢磨体会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透过文字的表面,去寻找背后的意义。“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故事,而是因其精美又让人过目不忘的词藻。霍桑集18世纪的大家之众长,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风格。他拥有敏锐的乐感和卓越的技巧,能造出精妙动听的句子。他的文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隐喻总是意味深长,直喻则贴切恰当,用词契合意境。”本身就是语言大师的毛姆对霍桑的语言推崇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红字》语言的高人一等和过人之处,非常恰好地将《红字》在语言方面的造诣之深概括出来,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阅读、理解。
普鲁斯特说:“当人亡物丧,往昔荡然无存,唯有气味与滋味长存,如同灵魂在废墟上徘徊,更持久,更忠诚。”《红字》是一部扒人性扒得连底裤都不剩、关注人类灵魂的小说,写了一个完美无瑕的圣女,写原罪,写仇恨,写阴暗的内心;写信仰,写救赎,写善恶因果……写出了灵魂,写出了关于灵魂的许多方面,所讲的就是灵魂的故事。其中真正重要的是触及人心。不仅故事有深度、厚度,语言精美;人物形象不是通过三言两语高度概括出来,而是用情节细节来展现,让我们读者自己去总结,这样,印象更加深刻难忘。在心理描写方面更是颇具传神之笔,被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作者在刻画人物心理时,能挖掘出内在的象征价值,同时注意环境的衬托、景物的比喻,色彩气氛交相呼应,把抽象无形、变幻莫测的心理描写得有迹可循,有端倪可察,给不知多少后代作家带来启发和灵感。这也是它问世以来一直有自己固定的读者群,为一代又一代人欢迎的原因之一。
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没有阳光。人其实很矮小,是被书垫高的。有些书,读一次就够了,有些书,值得多读几遍;还有些书需要我们终生反复阅读。文有尽而意无穷。我手里只要有一本书,就不会觉得浪费时间。读书,就是把别人的经历变成自己的经验,把别人的知识变成自己的见识。那些需要我们终生反复阅读的书,往往都是基于我们的年龄和阅历,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启发和感悟。阅读的最高境界,不是记住了多少知识,而是借书之光,照见了自己的人生。那些文字不过是别人的故事,真正需要被读懂的,是我们自己。书页翻动的声音,就像是在和过往的自己对话;读到某句话,忽然停下,回忆起某个片段,某个困扰很久了的问题立马豁然开朗。每次领悟,都是对生命的重新编写。这才是阅读的真正意义。好书是可以读一辈子的。创造了人物,留下了故事的《红字》就属于值得我们终生反复阅读的书。

作者简介:陶玉山,济南人,作家,藏书家,山东省作协会员。1981年2月在《济南日报》副刊发表文学处女作。迄今已在国内一百多家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等二百多万字,作品多次在市级以上文学征文中获奖,有多篇文章收入到文学作品集。荣获2023年度竹庐文艺奖“十大散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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