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各指定地点参加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7月9日至22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同级公安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中普通义务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7月10日前填报《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其中,户籍在河南省内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非河南省户籍的,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牵头负责。政治考核完成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考核结论告知考生,并将所有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报省辖市征兵办公室。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复议。
(二)体格检查。7月11日至18日,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集中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政治考核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明确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参加体格检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申请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体格检查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
7月26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网站(http://bmfw.jyt.henan.gov.cn)查询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