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张长峰
各位领导:
谢谢省政协民宗委给我这次交流的机会。去年11月份,省政协“学而书房”举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沙龙。我作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从自发走向自觉》的交流发言。我分享了我人生的三个历程,一是走出大山前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熏陶和孕育;二是走出大山,特别是来到山东后我的思想的成长与进一步融合;三是当选政协委员后的思想提升。如果说我生命历程的前两个阶段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是一种自发行为,那么在我当选为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后,这种行为变成了一种自觉。
我这次交流的题目是《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我是少数民族,又来自外乡,对于这个主题有比较实在的经历和比较切身的感受。
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推动了民族地区发展
我老家是鄂西南五峰土家族苗族少数民族聚居地。得益于国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好政策,我18岁那年走出大山,2010年从中科院博士毕业后来到山东。十多年来,我亲身感受到了孔孟之乡、“好客山东”美誉的名不虚传。来山东工作5年后的2015年腊月,我第一次回老家。回乡会路过一个地标性的地方——沙子垭口,小时候求学的经历马上浮现在眼前:我家乡群山环绕,一座山接着一座山。山和山连接处会有一块平坦而且相对较低的位置,称为垭口。当地人要出县城,就必须经过垭口才出的去。经过垭口所走的路,就如顺着一个直立的三角形两边,先上山再下山。小时候,老师和老人教导,要好好读书,翻过这个垭口,就算有出息了,所以这个垭口成为我们同龄人中学时代“朝圣”的地标。老乡人民在国家少数民族扶贫资金的支持下,已在垭口下打通了一条隧道,不需要再翻山越岭,节省了一个小时的车程。往事再现,浮想联翩,当时即兴,口占打油诗一首:“迈过沙子垭口关,三十年前劝学言。欷歔当日凌云志,如今轻易把洞穿。
这些年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作为对民族地区支持的一种倾斜,有力地扶持和帮助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解决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对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质增效,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二是当地百姓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存在抱怨情绪事出有因
去年,我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民族村镇乡村振兴工作调研,发现老百姓对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政策方面存在抱怨情绪。我对北方民族地区不太熟悉,对南方的民族地区熟悉一点。拿我老家那片地区来说吧,按照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论断,历史上是由于长期的封建压迫和民族压迫,逐渐被赶到山里去的,从而广泛地分布在崇山峻岭之中。几百年来,他们依靠险要的山势,防止了外人的进入,避开了封建统治势力。但由于长期与外界隔绝,十分闭塞,他们的经济文化也就发展不起来。因此,国家对当地的政策资金扶持无异于“雪中送炭”之举。来山东省后通过参与调研,了解到我省相关民族村镇,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入广泛,在民生保障、村容村貌、群众收入等方面与周边非民族村相差不大,各民族群众生产和生活水平相近。因此,对于相同条件下未获得资金支持的非民族村镇,他们会产生一种不公平的认知和体验。政府支持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只用于民族村,不能充分体现维护公平正义和民族平等的政策价值,不利于增进共同性,也不利于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如果处理的不好,会引起新的民族隔阂和矛盾,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
三是更加有效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我省民族地区整体提升工作的建议
基于此,我认为,应该正确把握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对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融”的理念进一步体现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的各个环节。建议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一是打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只能用于民族村的惯例,发挥资金导向作用,用于支持建设互嵌式社会环境,实现民族村与非民族村各族群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式的空间互嵌、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产业互联。二是修订完善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增加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覆盖范围,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三是少数民族自己,则应该有这样一种思想,要自力更生,不能老是靠这种政策资金照过日子。一个民族要能自己站起来,只有懂得自力更生,才能更好地体会到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帮助的好处,使外力内化,变外力为内在动力,更好地接受和运用好这种政策资金的帮助,这样可以把历史上造成的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状态改变过来。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我相信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增进共同性,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追求共同发展,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对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上是我的体会,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作者简历:
张长峰,1976年8月出生,湖北五峰人,土家族;博士、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政协委员、民盟山东省委委员。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部部长、重点实验室(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主任。科技部、山东省科技厅入库专家,农业农村部“科创中国”果蔬贮藏物流产业服务团副团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国家“十二五”以来,连续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8项;作为首位发明人获发明专利15项;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和EI收录文章27篇;制定国家标准12项;出版专著4部;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等。立足本职工作,50余件建言被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和省委办公厅采纳,以及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多次获民盟中央、民盟省委建言献策突出贡献奖; 2024年度山东省政协“履职优秀委员”;2020年获“省直机关最美职工”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