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银行新资本主义的批判
导言: 从“龙口案”透视资本权力的畸变!
【 上集】
一张盖有国徽的民事调解书(2015龙新民初字第558号),确认债权归属;十年后,另一张法院文书(2025鲁0681民初653号),再度廓清债务主体。令人愕然的是,面对司法裁判的权威,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非但拒绝执行,反以持续的违规催收,施予无辜的公民权益主张者——一位曾戍边卫国的退伍军人。这绝非孤例的管理疏漏,而是金融资本权力在特定制度土壤中异化、膨胀的残酷缩影。它昭示着一种新型压迫形态的诞生:银行新资本主义。 其核心特征在于,银行资本与技术垄断、官僚庇护深度媾和,构建起一个挑战法律权威、侵蚀公共利益、精准压榨个体的畸形系统。本文旨在剖析其定义、特征,揭示其深厚的理论根基与现实危害,呼唤重构金融治理秩序的制度刚性。
一、 银行新资本主义:定义、核心特征与思想溯源
本质界定:三重盔甲下的资本怪兽!
“银行新资本主义”是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在数字时代与制度痼疾结合下的异化形态。它以精密复杂的“技术理性”为迷彩外衣,以永不餍足的“资本增值”为原始内核,通过深度渗透、操控甚至绑架公共治理体系的运行逻辑(如利用司法低效、监管空转、官僚惰性),达成金融权力的私人化与特权化。其结果是,银行体系完成从服务实体经济的信用中介,向凌驾于法律与公共利益之上、握有系统性压迫工具的特权型掠夺主体蜕变。工商银行龙口支行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公然蔑视与对弱势原告公民权益人的冷酷盘剥,正是这一蜕变的残酷注脚。
显著特征:特权系统的运行密码?!
技术僭越法律:算法的霸权主义!
银行系统构建的“程序迷宫”和“算法决策”被精心包装为客观中立的“技术规范”。然而,其核心策略是用“技术功能等效”偷换“法律构成要件”。当系统自动屏蔽生效的裁判文书信息(2015龙民558号、2025鲁民653号),或强行将合法公民权益人标记为追偿对象,法律的事实认定与价值判断即被算法逻辑消解、替代。技术理性由此上升为新的绝对权威,法律则沦为资本意志的“合规”装饰品。
制度公器私用:监管失灵的共谋结构!
银行资本巧妙利用官僚体系的内在惰性(如司法“执行难”导致的十年空转)和监管的形式主义漏洞(如纸面化的投诉处理机制),将原本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国家权力工具(如催收管理规则),异化为转嫁自身经营风险、逃避法律责任、精准压迫个体(尤其是信息弱势者)的私人利器。工商银行龙口支行在法院已明确债务主体的情况下,仍持续骚扰非债务人的权益人,正是对其“公器私用”逻辑的鲜活演绎。
系统性责任转嫁:精致利己主义的制度扭曲?!
该体系形成独特的“欺善怕恶”责任分配逻辑:一方面,将资本自身的风险(如对真正“躺平债务人”追偿失利)系统性转嫁给处于制度缝隙的弱势群体(如骚扰非债务人的权益人);另一方面,对真正的责任方则因成本考量或利益勾连而有意放纵或无效监管。这种责任倒错机制成为制度性不公的生产机器。
剥削方式升级:低风险与零成本的制度性压榨!
银行新资本主义精确计算出“个体维权的高昂成本”(如漫长的司法程序、反复的举证负担、巨大的精神损耗)与“制度执行的低效能”(如监督缺位、问责疲软)之间的鸿沟。据此,银行机构可以持续运用“冷暴力催收”(如无差别骚扰、制造虚假债务痕迹)等手段进行事实上的违法操作,而几乎不必承担有效惩治的风险,实现剥削的“零成本违法化”。那位边疆老兵的十年未果的维权路即是明证。
文字/一城烟雨半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