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8时许,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接到驾驶人报警,称其驾驶皮卡车沿银百高速公路由瓮安往湄潭方向行驶,当行至距飞龙湖服务区约3公里的位置时,车辆因爆胎而失控,侧翻在道路中央,无人员伤亡,请出警处置。
民警抵达现场时,看见一辆贵C籍皮卡车横向侧翻在道路行车道内,车身多处受损,所载的货物洒落在超车道内,驾驶人杨某已转移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经询问得知,杨某由瓮安县运载线缆、电焊机、水泵等工具准备前往湄潭县某工地,由于平时对车辆的检修、保养力度欠佳,在行至事发路段时,已经老化的左后轮突然爆胎并导致车辆失控,随后由于杨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酿成事故。据杨某陈述,车辆在侧翻后滑行了近20米的距离后才停了下来,车辆在停下来后,杨某这才踹开已经龟裂的前挡风玻璃钻了出来。”肯定系了安全带的,没系安全带肯定要受伤“,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庆幸的表示。
最后,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根据民警现场勘查、驾驶人陈述等,依法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杨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