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冤假错案
文|刘林海
稀里糊涂做了大半辈子律师,看多了奸佞当道,见惯了蒙冤受屈,奈何囿于人微言轻,又兼折腰于升粮斗米,麻木已成常态。花甲之后,怀旧之情日浓,不免常在记忆中翻些老账,对过往的回味咀嚼中,最感戚然的,当数经历过的冤假错案。
按照一般的理解,冤案是当事人被错误地认定有罪或有错而受到不公正处罚的案件,假案是基于捏造的事实与伪造的证据,致无辜者担责、施恶者脱罪的案件,错案是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生谬误导致裁判结果出错的案件。窃以为,这种归纳似嫌空泛。
何为案件,顾名思义,应是摆上案头的事件,亦即被启动了官办程序且由办案公人应对处理的事件。故而冤假错案似应只针对进入官方受理程序或作出结论的案件。由是,考量冤假错案的定义,无须对发案过程寻根溯源,核心只在办案公人的行为性质与行为结果上。
冤假错案是容易引起人类共情的事件。故而大量的文艺作品俱以冤假错案为素材。以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剧目为例:《窦娥冤》中窦娥被张驴儿诬陷药杀“公公”,遇昏官楚州太守桃杌偏听偏信,判处窦娥斩刑;《逼上梁山》中的高太尉为替子谋夺林冲妻子张氏,与陆虞候定计诱骗林冲进入白虎节堂,诬陷其带刀行刺,继而判其刺配沧州;《三滴血》中食古不化的县官晋信书以滴血认亲之法,拆散周仁瑞、周天佑父子,棒打李晚春、李遇春鸳鸯。这桩桩案件,无不透射出大权在握的官员们昏聩与无良。但若仔细比对,却各有特色。《窦娥冤》冤于桃杌的昏庸,且冤掉了窦娥的脑袋;《逼上梁山》恶于执掌生死大权的高俅公然造假,以致盖世英雄落草为寇;《三滴血》苦于晋信书盲目自信,导致滴血认亲三滴三错。以这些公干者的心态划分,桃杌堪称尸位素餐,高俅却是阴险施恶,而晋信书不过自以为是。顺着这个思路深化下去,或可得出结论:吃官饭不干官事,鱼肉百姓导致良民蒙重冤甚或丧命者,是为冤案;为公干者拒不奉公,谋私利设局残害良善,导致无辜受罚甚或命丧黄泉者,是为假案;执用典重权却毫无敬畏之心,随心所欲对黎民施予夺之权,导致哀鸿满堂者,是为错案。
其实,冤假错案皆属办错了的案件。人们把冤案与假案特别强调,大抵是因了冤案后果严重,假案性质恶劣。诚然,办案的公人不是神仙,认知中出现障碍,思维中发生短路,于漫漫公干生涯中在所难免。但若形成人头落地的悲剧,便不可用轻飘飘的出错来定性,冤案的始作俑者,不管过失大小,均难以饶恕。至于手握重权却在用典时故意制假造假者,不但冤了无辜,且较之过失之下的冤案,更属恶冠满盈。从这个角度分析,在冤假错案之恶中,假案当属首恶。
不妨重点谈谈假案。法律上对于犯罪之人常以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价。诸如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贪污罪侵犯了国有财产权,危害了国家经济秩序。那么假案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哪里?纵观古今无奇不有的假案,让奉公守法者命丧法场,让勤劳致富者倾家荡产,让安居乐业者骨肉分离,让正人君子身败名裂。在假案面前,生命权、财产权、身份权、名誉权,尽皆不堪一击。一桩杀人案子,会在一定的时间段、一定的区域范围,搞得人心惶惶,而一桩大白于天下的假案,则会让百姓对理当顶礼的衙门和本应膜拜的法律终生形成恐惧。两相对比中可以得出结论:假案的社会危害性远甚于其他案件。
一般而言,作奸犯科的社会渣滓毕竟因攝于王法,在为非作歹中存一些收敛,而炮制假案的公人,却因了对王法的熟知又兼仗着王法的庇护,反倒在作恶时心无旁骛。亡命之徒行凶之时,亦不得不忌惮施暴对象的抗暴能力,而以公权作为私器的造假案之徒,面对守法的小民,则状若屠宰。基于冮湖道义,杀人越货者往往还会存些对神灵的敬畏,诸如劫财不劫命,冤有头债有主,雪恨时不滥杀无辜。而造假案者既敢把实实在在的王法玩成儿戏,也就根本不相信头顶三尺有神明的信条。于是,桩桩假案在炮制过程中,登峰造极、旷古绝今的情形也就顺理成章。
若论假案对受害者的侵害,比之江湖上的歹人行凶作恶,受害人会承受百倍千倍的压力。死者亡于凶案时,至少会被大众同情,亲友亦会堂堂正正送殡祭祀。失主若失财于盗窃,会理所当然求助他人甚或向保险人索赔。而一旦被假案陷害,丧命者仍落得遗臭万年,蚀财者亦会被群讽求财无道。这种把无辜之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的恶魔般操作,堪称万恶之最。
当年高俅发现衙内恋上教头的妻子时,亦觉龌龊并斥之无道,只不过在衙内茶饭不思三魂出窍的无奈中,才设计陷害了林冲,可见其炮制假案的由头,只在于挽救其子性命,似为舐犊之私情胜过奉公情怀。然而剖析当下频繁曝光的假案,其动机大抵竟是图着邀功请赏,甚或应付对上交差而已。相比之下,怎一个下作了得。昔日高俅弄权为子续命,而今恶人玩法只为痛快,今胜于昔中,高俅的徒子徒孙把祖宗的无奈之举演绎成随心所欲的雕虫小技。
现实中的假案到底假到哪种程度,且看几个天下闻名的案子。二零零一年,西部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某与缉毒大队长边某为了立功受赏,唆使线人马某制作了含有海洛因成分的三公斤“毒品”道具,委托不明真相的出租司机运输至省城,受骗司机被设伏的警察不出意外抓获后,经公检法一溜侦查、起诉、审判的流水线作业,一审判处死刑。二零零七年,南方某市公检法三机关因智障人李四强怀揣一张捡来的“刘西文”身份证,便认定其系负案在身的刘西文,遂以抢劫罪判其入狱,幸于服刑时被狱警发现张冠李戴后层层上报,孰料代人服刑的闹剧暴露后,法院欲盖弥彰竟另行裁定李四强本人实施了抢劫,致其服刑九年后身体衰竭死亡。一九九二年,东北某市公民丁某因其妻被人杀害,公安局认定丁为嫌犯将其抓捕,尽管多人证实丁妻遇害时丁正在与人打麻将,但却丝毫不能撼动司法人员的刚性认定。万幸真凶张伦在另案落网后承认杀了丁妻,但公安局却宣称张伦“坦白不实”,负责审理丁案的某中级法院竟在不通知家属、亦无律师参与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理后将丁某一审判处死刑。另如人神共愤的佘祥林案件、呼格吉勒图案件、赵作海案件,尽皆过之而无不及。
悲哀的是,凡曝光于大众的虚假案件,均是缘于出现了极偶然的因素,或死者复活,或真凶出现,或媒体关注。倘若按偶然因素出现的频率测算,茫茫尘世上沉冤难昭的案件,于昭雪案件而言,必然是几何级的数字。
不难看出,在假案运行的司法流程中,虚假的内容堪称秃子头上的虱子。但侦察、起诉、审判环节中本属分工把口的一顶顶大沿帽却视若无睹。前有刻意作假,后有将错就错,甚或为错注脚,一场又一场的集体故意中,包括至高无上、神圣合法的生命权利,惨遭褫夺。
假案是何以炮制出来的,现实中花样百出。刑讯逼供、编造证据、收买证人,不一而足。至于不堪一击的虚假背后,自有前后左右的同僚们或装聋作哑,或睁只眼闭只眼,或焊眼闭环,反正大家抱着一个信念,犯不着为了不相干的百姓,伤了自家人的和气。
呜呼,设若把炮制假案的行为理直气壮地定性为犯罪的话,那率先故意造假者必为首犯,而其后大大小小的“哑巴”和“瞎子”,无疑就是共犯。
然而最难理解的,是制造假案的凶手们在恶行暴露后却往往受到温情脉脉的宽大处理。遍翻洗冤案件,鲜见造假害命的公人以命偿命的。同样是杀人行为,江湖狂徒优先适用死刑,而办案的公人则多以内部纪律处分伺候,大不了把缓刑或拘役拿来应应景,至于所课处罚在后续执行中折扣如何,天晓得。以前述三案为例,未闻南方李四强案与东北丁某案件的责任者有谁吃了官司?至于西北假毒品案件中丧心病狂的副局长与缉毒大队长,也仅是分别获刑五年和三年缓刑。细思细品,唯一的解释,原来这衙门也论情分。只要曾经在里面点过卯,便必享有近水楼台的待遇。
忽然想起当年曾引得华夏万人空巷的日本电影《追捕》,个中情节堪称假案一绝。被权贵设局陷害的检察官杜丘为求真相,以逃亡的方式历尽九死一生,终使假案昭雪。然而盘点杜丘的成功,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本来被炮制假案者当枪使的警长矢村,他在追捕杜丘的过程中明察秋毫,发现杜丘被诬陷的蛛丝马迹后,不惜违反纪律,明里暗里帮助杜丘。可见那些假案制作者,但凡遇到一个程序环节中的克星,阴谋就难以得逞。其实电影中最令人快慰的,是那些参与制假的大小魔鬼们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大政客长冈了介被乱枪打死,无良医生唐塔跳楼自裁,贪小便宜的假证人佳代陈尸血泊,指鹿为马的小人横路被调治成傻子苦渡余生。影片的喜剧结局,无疑彰显出世人对借用公权施恶者的极端仇恨。
西方的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遗憾的是,培根的话说给那些丧失人性的人,无异于对牛弹琴。但愿一句俚语能在那些罩着制服的魔鬼身上应验: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刘林海
二O二五年六月三日
(编辑:董惠安)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审核:董惠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