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为花王,芍药乃花相,一王一相相得益彰
昨日赞芽嫩,今天惊毒狂,食用药用各有所长
新作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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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芍药
文/龚如仲(Ralph)
朵大容妍气馥香,三星七命誉花相。
弃荒入苑境优渥,重义惜恩情久长。
毛果散瘀驱痛劲,白芪养血护肝强。
叶根熬汁化天煞,毒性峰巅诛虎狼。
注:1)三星七命:即“三品七命”。五代•南唐张翊著《花经》,把花分出“九品九命”,而芍药花在《花经》中为“三品七命”。此外,芍药之根叶剧毒。
2)花相:古人称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形成“花中二绝”之并称。
3)芍药原生于荒野,宋朝帝相元年,皇帝命武罗伯“植芍药于后苑”,自此芍药“养尊处优”也。芍药花之花语乃“结恩、重情、惜义”。
4)毛果:芍药分赤、白两种。毛果乃赤芍药之别称。
5)白芪:白芍药之别称。